六安金寨:一小夥在鐵衝被外地警方"逮住"了,膽子不小!

2020年4月16日晚,上蔡縣公安局治安大隊辦案民警在安徽省金寨縣將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醫療器械罪的犯罪嫌疑人沈某成功抓獲,順利偵破一起涉及多省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醫療器械案件。

今年3月初,上蔡縣市場監管局在工作中發現某文化商行銷售三無醫用口罩涉嫌犯罪,隨後將線索移交上蔡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接到線索後,專案民警立即分析研判,及時將查扣的口罩送檢鑑定,並開展相關調查。

經初查,民警發現這是一個以文化商行為幌子,通過網絡橫跨多省,以銷售偽劣醫用口罩為主的犯罪團伙。經常長期工作,查明瞭一名犯罪嫌疑人沈某身份信息。專案組偵查發現沈某(男,22歲,安徽省金寨縣人)所涉案口罩價值已超過數幾十萬,案值重大。民警決定立即赴安徽省金寨縣對沈某實施抓捕。

在當地派出所民警的帶領下,馬不停蹄趕到犯罪嫌疑人沈某施工的工地,順利將其抓獲。

六安金寨:一小夥在鐵衝被外地警方

目前,沈某所銷售的口罩經有關部門鑑定,屬於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醫療器械,其對犯罪事實也供認不諱。案件在進一步審理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的規定,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是指生產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電器、壓力容器、易燃易爆產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生產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依行業標準的電器、壓力容器、易燃易爆產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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