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河拆橋還是“分家”?英國移民為何在殖民地設置責任制政府?

隨著大航海時代的開啟,歐洲許多國家開始了海外殖民地的爭鬥,其中英國在美洲大陸,印度半島和澳大利亞都建立了不少殖民根據地。到了19世紀中葉,伴隨著海外貿易的需求增加,許多英國本土移民者到陸續抵達全球各地的殖民地,在地方上就開啟了自治或是代理地方管理權的模式,也就是所謂的殖民地責任政府的出現。實質上早期英國宗主國對於殖民地的管控者叫做地方總督,後來演化成代議制,再發展成為地方責任制政府。毫無疑問,這種山高皇帝遠的管理方式就註定了責任制政府下的殖民地會走上獨立的道路,那麼為什麼英國沒能制止這種情況的發生呢?還是說這是英國的放任自流的結局?

過河拆橋還是“分家”?英國移民為何在殖民地設置責任制政府?

不同的殖民模式,不同的管理道路

1600年12月31日,英王伊麗莎白一世批准了不列顛東印度公司負責東方貿易。第一批船隻於1608年到達印度,於今古吉拉特的蘇拉特城入港,藉此打開了印度的大門,4年後與莫臥兒簽訂了通商條約,條約規定:允許東印度公司在印度建立貿易據點,以此作為從歐洲運輸商品過來的報答。這英國看似是衝著貿易和生意來的,實際上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於對印度進行殖民主義。隨著東印度公司於1612年在蘇拉特建起了第一家代理機構,英國接著在次大陸依靠東印度公司組建的軍隊開闢殖民地。

這以貿易為基礎搭建起來的殖民地,其管理者叫做總督,旗下管控的大部分屬於印度本土居民,此階段英國白人移民還相對較少。為了維護英國在印度的利益,圍繞著總督所建立起的地方行政被視為“公司化的殖民地”,由英國王室向殖民地公司頒發特許證件,准許他們在此進行殖民生產和貿易。

後來隨著英國海外擴張力度的加強,航線達到了美洲大陸甚至於南半球的澳大利亞大陸,一開始這兩個地方是被英國看成“犯人海外流放地”的最佳地帶,“五月花號”載著英國流放犯人到底美洲大陸,而另一批則是搭乘“第一艦隊”在澳大利亞登陸。如此一來,英國便開始了新一輪海外殖民地的耕植。對於美洲和澳洲來說,原始的土著並不具備印度居民的強大勞動力,所以這裡成了後來英國乃至歐洲白人的主要移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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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意味著,大量的英國白人到此進行殖民貿易和長期生活,從人口結構和數量上就和印度殖民地拉開了差距,印度是以被征服為主體的殖民地,而美洲和澳洲則是以歐洲移民為主的殖民地。對比印度的“公司化殖民地”,後者屬於“業主殖民地”,同樣是由英國國王向私人授權,允許他們在海外建立殖民地。

但是為了忠誠於宗主國,他們必須效仿宗主國英國的本土製度建立殖民地方政府,這種模式便被稱為舊的代議制體制:殖民地的總督、委員會和立法機構均與英國的國王、樞密院和英國議會對應。總督作為地方最高長官,權力最大,控制著殖民地的性質、司法以及軍事指揮權力,但是總督是英國的外屬官員,不僅需要對宗主國負責,還要時刻推行宗主國的政策。委員會則是總督安排任命殖民地官員組成,協助總督進行日常工作管理。

可以說,移民殖民地的代議制政府是微縮版本的英國政治機關,一方面受到了英國傳統政體的影響,同時也參考了地方的習俗和中世紀行會、商業公司的管理法則,並不是說所有的制度全部源自英國憲法。

過河拆橋還是“分家”?英國移民為何在殖民地設置責任制政府?

新的格局,新的綜合:從皇家殖民政府到殖民地代議制政府

當獨立戰爭於1775年打響的時候,也真是一場奇怪的戰爭,無論是英國人還是殖民者都對戰爭不大起勁。英國處在既想教訓一下北美人,又不想把他們搞垮這種矛盾心情中,他們從來沒有投入足夠的兵力,加上北美殖民者一方的軍事行動規模也表明他們沒有完全致力獨立事業。殖民地人口在1775年達到300萬,從理論上講,殖民地軍隊可從約30萬青壯年男子中選取志願者。但事實上,大陸軍從未超過2.5萬人。絕大多數的殖民地男人,他們要麼只是暫時性參戰,要麼根本不參與這場愛國運動。為什麼會出現這種尷尬的場面呢?

  • 被迫出現的皇家殖民政府

正如我們前面所說的,美洲大陸的殖民屬性屬於“業主殖民地”,早期的移民們幾乎都出生於土地非常匱乏的國家,在這塊耕地異常豐富的大陸上,他們對土地的痴迷和對遊蕩的痴迷緊緊抓住。所以時間一長,他們在此的利益分配趨於定型,根本不想在按照宗主國英國的意思行事,特別是移民地的白人居民逐漸增多,他們要麼抱團,要麼各顧各的。更有意思的是,殖民地的官員有意走上單打獨鬥的道路,一旦打開獨立的“潘多拉盒子”,緊接而來的便是北美13個殖民地先後鬧獨立,但是此時英國在海外的勢力還依舊輝煌,依然不想放棄自己的殖民地利益。

在此情況下,英國不得不開始了“第二帝國”的營造,通過不斷新增其他殖民地來擴張勢力,那麼數量龐大的殖民地就不止是單向的存在模式了。英國為了加強對這些殖民地的控制,不得不把所謂的“公司殖民地”和“業主殖民地”混合起來,變成皇家殖民地。1774年,《魁北克法案》宣佈:把皇家殖民地政府製作為英國殖民地的統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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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皇家殖民政府轉換為代議制政府,只因為宗主國和殖民地勢力的此消彼長

實際上皇家殖民政府體制是一種變異的總督專制體制,它的立法準則從屬於行政、地方政府,且都依託於帝國政府來的,唯一的改變就是取消了原先的地方立法大會。轉換為總督集權,總督掌握著地方最高行政權,同時還兼任了立法權。隨著殖民地政治的發展需要,總督下面設置的行政會議和立法會議都是以總督的諮詢機構模式出現。簡而言之,總督是殖民地的首腦,屬於地方上的“唯我獨尊”,但是這個人須有英國的國務大臣依據國王權力任命,他是英國國王在地方殖民地的個人代理,在地方擁有絕對的領導權力。

因此也可以說,皇家殖民地政府體制下的總督,是遍佈全球殖民網絡中的英國國王的“地方代理人”,其地方殖民政府逐漸轉換成為代議制的政府一點也不奇怪。

如1791年,加拿大就通過內部鬥爭實現了在英國的殖民地建立代議制政府。緊跟而來的是其他各地的爭取訴求,這種大場面的附和使得宗主國不得不同意在殖民地重新建立立法大會,施行代議制度。在代議制度的體系裡面,總督所代表的權利,既要維護宗主國的利益,也要維護移民自身的利益,一人分飾兩大陣營的領導者,自然就成了矛盾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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殖民地政體的定局:從代議制到責任制政府

代議制政府的總督責任矛盾不能自洽,只會隨著移民殖民地內部的矛盾不斷地深化,到了無法翦除時,宗主國英國本土不得不做出讓步。因此19世紀上半葉起,這些白人移民們為了爭奪更多的殖民地權益,把鬥爭指向了內部自治問題,移民殖民地從北美大陸,到澳大利亞,包括新西蘭和南非等地,都在陸續地爭奪自治權利。於是代議制政府站不住腳,直接轉向成了責任制政府。到了1887年,召開第一次殖民地會議時,已經有了17個殖民地走上了責任制政府管理模式。

所謂的責任制政府是什麼呢?一般是指立法大會由選舉產生,行政會議由立法大會組織召開,同時行政會議對於立法大會還有一套嚴格的責任制度。站在殖民地長期居住的白人移民角度,這是他們對於現在和將來獨立管控當地社會的開始,不過限於當時英國海外勢力還未衰微,總督的權力還保留著,那麼英國在殖民地上的利益也還留存著。但是從皇家殖民地政府到代議制政府,再到責任制政府的過渡,總督的權力已經被大大地壓縮,地方的立法權力從隸屬於總督轉移到地方立法大會和行政會議中,也算是分權的一個關鍵。

是過河拆橋還是“分家”?殖民地為何要以責任制政府管控?

英國移民殖民地的責任制政府實質上不是現代的責任制政府(現代意義:政府行為能夠向人民負責),大部分殖民地責任政府成立後,並不意味著殖民地獲得了真正的自治,只是為了削弱總督的權力而提出的訴求。那麼這些移民為什麼要推行責任制政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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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宗主國英國自身的政治制度變化

早在中世紀時期,英國本土就奉行的是議會政治,議會各方面制約著皇室權力的施行,後期隨著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的爆發,議會更是佔據了政體的主要位置,成為了整個英國的權力中心。從1688年《權利法案》的推行,再到1707年的《任職法案》,國王的權力逐漸退出了政治中心,而內閣受到議會的影響也逐漸加深。特別是英國第一次議會改革後,王權的衰弱力度,導致英國數十年間都呈現“虛君政治”現象。內部的轉變必將影響到外部殖民地的治理模式,因此各移民殖民地紛紛效仿宗主國內的議會政治,選擇責任制政府管控。

  • 移民人數的暴增

從宗主國情況轉回到殖民地,1749年,英國在北美大陸上的新斯科舍建立哈利法克斯,從英國本土徵集了3千人來此定居,14年後又有六千餘人移民到濱海殖民地,大量的歐洲人嚮往著海外的世界,紛紛踏上了殖民地的土地。移民們到了新居住地帶,還是按照自己傳統的生活方式生存,這就使得各大殖民地間帶有濃厚的宗主國氣息,他們自然不滿意當地總督的專制統治,希望殖民地能夠像母國的政治治理模式一樣,於是他們開始參與到當地的殖民管理系統中,在內部和原先的當地官員展開了內鬥。越發多數量的白人移民,背景實力也逐漸增強,迫使地方的總督集權的代議制政府轉變治理模式,逐漸走向責任制政府。

  • 自由貿易取代了重商主義的影響

在航海時代初期,重商主義席捲了整個歐洲的,當時的殖民地被視為最大經濟利益的地方。不管是西班牙荷蘭還是英國,都採用關稅和航海法案來鼓勵殖民地成為原料產地,因此禁止殖民地的“業主”私自進行其他交易,因為各殖民地除了宗主國以外的國家進行貿易往來,就要受到航海法案的懲罰。

但是一到19世紀,英國經歷了工業革命改革後,經濟形勢發生變化,自由貿易產生,取代了原先的貿易壁壘。因此殖民地的經濟發展也隨著自由貿易的開放而高速發展,這個時期的殖民地已經丟失了原先的意義價值,有了自我發展的動力。於是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的規律使得殖民地的移民更加迫切地想要擺脫宗主國的控制,選擇責任制政府就是最好的對抗方式。

過河拆橋還是“分家”?英國移民為何在殖民地設置責任制政府?

英國同意殖民責任制政府的得與失

作為宗主國同意建立這種治理模式本身就是為了緩解和殖民地之間的矛盾,但是殖民地責任制政府的出現無異於大大地瓦解了英國在殖民地的控制權。

如此便刺激了殖民地的政治發展,北美13個州的獨立就是最大的放權導致的,隨後其他的白人移民們開始聯合起來,推動地區爭取獨立。由此看來,殖民地責任制政府的出現不是單一個體,加拿大首當其衝地成為英國第一個地方責任制政府後,對於美洲大陸的南面勢必會產生影響。而美國的獨立運動影響下,英國控制加拿大政府的政策變化也導致了英國在澳大利亞的權力。這樣牽一髮而動全身地趨勢讓各個移民殖民地都向往責任制政府的政體治理模式

後期隨著經濟的發展和政治上的需求,殖民地則是大搞獨立運動,縱身躍遷到了和英國同等位置的英國聯邦成員,互相之間要麼成為貿易合作伙伴,要麼徹底“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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