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教育部:2021公務員、事業單位、教師招聘提前,6月份前完成,招聘條件放寬!
近日,教育部發布《關於做好2021屆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文中提到2021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政策性崗位招錄工作,扭轉“唯名校”“唯學歷”的用人導向,不得將學習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作為限制性條件。
接下來和小編一起看看通知有哪些重點內容吧~
1、2021年招聘提前
公務員、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今明兩年空缺崗位主要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等政策,統籌協調好招錄工作安排,力爭在2021年6月底以前完成全部政策性崗位招錄工作。
2、特崗教師
做好“特崗計劃”“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計劃”等基層項目組織招錄工作,落實好學費補償代償、升學優惠等政策。儘可能擴大地方性基層就業項目規模。
3、放寬招聘條件
在招聘公告和實際操作中不得將畢業院校、國(境)外學習經歷、學習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作為限制性條件。
2021應屆畢業生把握機會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