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法院:法院执行化解扶养纠纷

周某和王某扶养纠纷一案,经上蔡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令被告王某自2017年11月起,每月给付原告周某抚养费600元,全年共7200元,于每年12月30日履行完毕。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给付了2019年2月之前的扶养费,但2019年3月及其以后的扶养费却迟迟不再给付。周某向法院申请执行王某应当给付却未给付的10个月扶养费。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同时对被执行人王某的银行存款、车辆等财产信息予以查询,并冻结了其银行账户。

发现银行账户被冻结,王某主动找到承办法官,并一再“摆理”:她住我女儿的房子不挪出来,我还要给她扶养费,真是没道理等。承办法官耐心向王某讲明拒不履行义务的不利后果,并告知其应该利用法律维护家人合法权益。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劝说和开导下,王某表示同意履行义务,赞成承办法官通过司法扣划将扶养费从其银行账户扣除。至此,该起扶养纠纷得以顺利化解。(张高顺 张艺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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