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城縣交警大隊道路交通事故逾期未處理車輛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七條規定,以下涉案車輛現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請車主三個月內持本人有效證件及時到黎城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接受處理,逾期未處理的,將按規定依法處理。

特此公告

黎城縣交警大隊道路交通事故逾期未處理車輛公告

黎城縣交警大隊道路交通事故逾期未處理車輛公告


2020年4月30日

來源:長治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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