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太懂事的孩子背後,都有一對不懂事的家長

幾日前的微博熱搜上有這樣一個問題。


“因為太懂事,你受過什麼委屈?”


熱評第一的回答是:


“因為太懂事,到現在沒學會好好愛自己。”


跟隨其後的回答,則似乎在敘述一個懂事的孩子平日裡遭受的委屈:


“因為怕麻煩別人,怕別人不開心,被同事使喚著幹了好多活。”


“明明自己沒錯,還要道歉。”


“家裡人都認為我很快樂。”


試想如果是自家孩子,哪個父母能不心疼呢?


不禁感嘆,太懂事的孩子,也太委屈了。



懂事和太懂事是兩回事。


懂事是可以設身處地地為他人著想,不給他人添麻煩,自己也明白許多事理。


太懂事是過分地為他人著想從而委屈自己的感受,是老被人麻煩,雖然懂事理,但依然要作出妥協。


電影《狗十三》裡,影片開頭,正在青春期的女主角便說了這樣一段話:


“你知道,人總是這樣的。比如,今年過年,我買了一件綠毛衣。從交了錢的那一刻起我就開始後悔,紅色的也好看啊,但是要是買了紅的,我肯定也會後悔,對吧。就像人在夏天,很難記起冬天有多冷,到了冬天,又忘了我夏天有多熱。你看,如果存在平行宇宙,那這樣的問題就好解決了。”


這段話實際上是她的自我妥協,因為她喜歡學物理,家長卻覺得學英語更好。


在軟磨硬泡之下,她終於屈服了家長的意願,卻也因此放棄了做自己喜歡的事的權利。


自古世事難兩全,世上也沒有平行宇宙。


人最後悔做的選擇是,別人幫著做的選擇。


因為太懂事,孩子為了取悅家長,從而委屈了自己。


如果長久以往下去,最終活出來的,不是你的孩子,而是你想要看見的孩子。



太過於懂事帶來的,是被壓抑著的個性


有一個朋友,在家長眼裡是十分懂事的,甚至於,他的家長稱他是“沒有叛逆期”的孩子。


但沒有叛逆期的孩子,真的好嗎?


正在上大學的他,成績是班裡的墊底,每學期都會掛科。


按理說懂事的孩子,也該懂得好好學習,但他說:“我根本就對現在所學的專業一點興趣也沒有。”


瞭解後才知道,他本來想要去外地上大學,但遭到他母親的阻攔,他母親一直說道:“你就留下來陪陪媽媽吧。”


他想到母親孤苦伶仃地模樣,生怕因為自己去了外地會讓自己有一種負罪感,於是留下了。


當他想要選擇自己喜歡的專業時,同樣是他的母親告訴他:“你選這個專業,以後沒前途。”


於是他又選擇了自己不喜歡的專業。


他向我哭訴:“我現在十分後悔,我的母親還想叫我考研,可是我什麼都學不進去,怎麼可能考研啊。”


為什麼他已經成年了,還是把握不住自己的人生呢?


心理學裡有一段話是這樣說的:“人的心要被接受才會變得成熟,如果幼年期被過度的教育和理想壓迫,自我本來的樣子沒有被接受的話,心理年齡就會停止發展。”


他不是沒有叛逆期,只是因為害怕忤逆帶來的負罪感。


這種負罪感帶來的結果,往往是因為害怕傷害別人而傷害到自己。



太懂事的孩子,不是點石成金


村上春樹說:人不是慢慢變老的,而是突然變老的


但太懂事的孩子,一定是在日常的家庭教育中潛移默化成為現在的模樣。


關於懂事的孩子快樂嗎這一問題,在知乎上有一個高達2.3萬讚的評論:


“我很懂事,小時候父親掙得不多,我五歲時看中了一個很貴的玩具,他當時買不起,給我說不買好嗎。我點點頭走了。”


“其實到現在,我根本不記得那個玩具長什麼樣子,我只記得,我不會拒絕。從小到大都是這個樣子。或許是家長,老師,同學,他們的要求我一律接受,我卻從來不提要求。”


“後來我慢慢發現,這種善解人意的背後,更多的是自卑。我怕對方不高興,所以我從不提出自己的需求,哪怕我自己不開心,也不能惹別人不開心。”


“我不告訴爸爸我不喜歡吃手擀麵,因為他喜歡。我不告訴老師我不想替她搬作業,因為這是她的“器重”。我不告訴同學我討厭她的說話方式。因為我怕失去她們。”


“我滿滿的善意之下潛藏的,是我深深的自卑。”


心理學上說:當自己的意願與外在的行為矛盾的時候,就會形成認知失調。而這種認知失調長久以往,會讓人越來越壓抑自己。


從小就被一味拒絕的孩子,長大了,又怎麼敢索求呢。



太懂事的孩子背後,是不懂事的家長。


每個孩子都會有三段叛逆期,分別是2-3歲,6-8歲以及12-18歲。


也就是說直到成年以前,有三分之二的時光,孩子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叛逆。


但這不是壞事,反而,是他們在成長,想要證明自己懂事的另一種表現。


在這期間,如果全盤否定,就會造就太懂事的孩子;如果放任自流,會造就不懂事的孩子。


如果你是家長,那麼你可以照以下幾個方面和孩子一起成長,你將收穫的,是一個恰恰懂事的孩子:


一 尊重孩子的自尊心和意願


需要看到孩子的成長,尊重他們的自尊心,適當滿足他們的意願。不一味地拒絕孩子,也要讓孩子學會拒絕。


二 在不同年齡段懂不同的事


如果孩子五歲,就不必急著讓她知道八歲的道理;如果孩子十二歲,也不必用成人世界的規則來要求她。物極必反,過分的成熟換來的,是不幸福的童年。


三 給予孩子權利


孩子應該有當屬於自己年齡段的權利,比如自主權、發言權、隱私權、表決權等。要讓孩子自己做選擇,而不是一味地幫他做選擇。


四 溝通交流

多多鼓勵孩子,培養孩子的自信;換位思考,孩子是否會因某件事覺得委屈;減輕負擔,不讓孩子有一種“我不這樣做就是對不起父母”的負罪感。


如果你是一個懂事的孩子,看到這篇文章後心有共鳴,那麼我的建議是:


用穩定的情緒清楚地表達自己的意願。不用怕有負罪感,你過的,是自己的人生。你不必活在別人的眼裡,你要為自己勇敢一次。


只有不辜負自己的,才是人生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