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村後,被撤後的村會計怎麼安置?

用戶6167260485182


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三至七人組成,具體人數根據各村實際情況,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也就是說村民委員會人數最低不能低於三人,最高不得超過七人。

在具體確定村委會人數時,是根據各村人口來確定的。像我們這裡,人口較少的村一般確定4名村民委員會人員,人口較多的村確定7名村委會人員,這樣的人員配備,才可以滿足村民委員會正常的工作運轉。

當然,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是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的。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換村民委員會成員。當通過選舉產生村民委員會成員之後,再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具體的工作崗位,像我們這裡村民委員會會計,一般是村文書兼任的。

如果村村合併之後,村裡的人口會增加,村民委員會人員的數量也會隨之增加,數量不足造成職務空缺的,可以通過補選的方式增補村民委員會成員,數量超出的只能另行安置,一般說來安置的方式有以下幾種:

一、通過換屆選舉調整出去。村民委員會成員是通過選舉投票產生的,除辭職、職務自行終止、被罷免之外,是不能隨意撤換村民委員會成員的。

假如合併村後,村民委員會成員超編的,這屬於特殊原因造成的,那麼會允許其繼續擔任當前的職務,直至下一屆換屆選舉的到來,到時按村民委員會實際確定的人數來選舉即可,通過選舉的繼續在村民委員會工作,落選的自動離職。

通過換屆選舉,可以將超編的村民委員會成員調整出去,這樣不就解決了超編的問題了嗎?

二、提前退休。比如說,有的村民委員會成員年齡較大,可以做其思想工作,讓其提前退休。村民委員會成員在村委會工作時,是有工資待遇的,同時會交納社保,讓其提前退休,到了60歲的時候,可以領取退休工作。

三、另行安排。像是有些村有集體產業,可以安排其從事這方面的工作,同時給予一定的生活補助,這樣也是安置其的一種方式。

綜上所述,合併村之後,村民委員會成員有可能超編,以上三種方式就是日常最常採用的方式,至於其他的也沒有什麼特別的安置方式。因此,提問所說的這種情況,可以按以上方式參考運用。


農村一山貨


首先明確一點,農村合併村後的村會計會怎樣安置,這個還是要看當地的具體情況而定。

隨著國家城市化進程的迅速推進,農村現在出現了越來越多的空殼村,再加上很多地方交通、網絡等越來越發達,農村集中管理的需求也越來越高,所以,很多地方就乾脆把幾個村合併成一個村,這樣方便管理。但是村與村合併以後,原來可是幾個村,幾套班子的人馬,現在合併成一個村了,村幹部的職位也就那麼多,肯定會有部分村幹部不再擔任,這部分村幹部怎麼辦呢?今天我們來聊一聊這個問題。

一般情況下,兩個村合併以後,村幹部是會有下面幾種出路的:

一是繼續擔任村幹部。如果合併之後村幹部任期未滿,這種情況下除了當地有特殊規定的,那麼村幹部還是可以繼續擔任村幹部的。只不過這時候可能是以前兩個村的村幹部在一起工作,大多數這種情況名義上是一個村,但實際上還是兩個村,因為兩套班子畢竟還有一個融合的過程,等到換屆選舉的時候才會整合成為一套班子。

二是直接退休不再擔任村幹部。如果兩個村合併之後,村幹部因為年齡或者身體原因不能再繼續任職的,那麼一般就會退下去不再擔任。同時,兩村合併之時恰逢換屆選舉,那麼一般也是會把到年齡的老幹部排除在參選之列,他們也就不能再擔任村幹部了。

三是選擇離職自主擇業。兩個村合併之後,兩套班子整合成一套,那麼職數肯定就比之前少了,需要的幹部數量也就少了,這時候村幹部其實是可以自主選擇是否改行的,一旦選擇改行就屬於自主擇業,也就是離職了。

四是由村裡返聘回來擔任其他職務。如果合村之後個別幹部因年齡問題退休或者是自主選擇離職,但是村裡還是看重這個人的能力,那麼就有可能通過返聘的方式再次聘用這部分村幹部來擔任其他職務。不過,這時候這個村幹部就不在村幹部序列,就是個臨時工而已。

綜上所述,兩個村合併之後村幹部的後路也就是這些,除了特殊規定以外基本上沒有什麼特別的安置辦法。所以,問主問題中的村會計基本上也是這種情況了。

好了,今天就回答到這裡,歡迎關注【村官小焦】!!!


村官小焦


合併村後,被撤後的村會計怎麼安置?

合村並鎮,當前屬於熱點,村合併之後相應的崗位都在減少,原有的村委人員如何安排和安置,成為擺在合村並鎮面前的現實的問題。指尖所在村,在多年已經完成合村的工作,我們村被合併到其他村子,而指尖的堂哥就是村會計,可以說對於這個問題,應該是有經驗和發言權的。在此,指尖與大家談談由於村合併,崗位變少擠下來的村會計如何安置?

首先,無論是異地搬遷性的合村,還是隻改變歸屬的合村,大多都需要對原有的村集體組織進行調整。比如,指尖的村子,合併到其他的村子,總共由原本3個村合併,那麼原來的三套班子,就顯的有些冗餘了。這也是為什麼,需要進行合村的原因之一,可以精簡機構,提高人員的工作效率。

機構精簡了,人員自然也有冗餘,如何合理安置是個問題。

具體,村合併之後,村幹部的處置方法和出路有這麼幾種:

一是合村後繼續擔任相應的職位,或者重新選舉成為其他的村幹部。合併本身是階段性的,不可能一步到位,如果村幹部的任期未滿,直接會把原有的村幹部,歸屬到一個村組織工作。指尖的堂哥,在原來的村就是村文書兼會計,後來村被合併了,由於任期未滿,繼續擔任相應的崗位,當然三套人馬全部在一起,等到了換屆的時候,再重新選舉劃分崗位。

二是合村之後淘汰年紀較大的,保留一些中青年幹部,增強村幹部的活力。就村合併來說,除了精簡機構之外,也需要可以提高村幹部隊伍的能力,帶領村民致富,所以注入新鮮的血液很重要。往往年紀較大,合村之後可能會逐步退休,不再擔任村幹部,不過他們的權威有時候還在,很多工作也會諮詢他們。

三是合村之後,由於人員冗餘,沒有再次選舉上,只能自謀職業。村幹部尤其是文書或者會計的崗位人員,都具備一定的專業財務能力,再加上和當地的企業都有聯絡,從村委出來之後,很多都被聘請到鄉鎮企業。剛剛我們也說了,指尖的村子被合併,堂哥留下來了,另一個被合併村子的會計,就退出來了,隨即就返聘到村裡的企業,擔任財務崗位,工資還比之前要高。

所以說,無論是留下來,還是離開了,村會計由於自身的專業素養,尤其是那些做了很多年會計工作的。要麼留在合併之後的村子繼續擔任會計或者文書的工作,要麼可能更換到其他崗位,沒有被選舉上的只能自謀出路,不過到鄉鎮企業從事會計工作,基本上都沒有什麼問題。對此,你怎麼看?歡迎留言討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