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一)

新准则实施日期

2018年1月1日,已在海内外同时上市企业中实行。2020年1月1日即将在境内上市企业中实施新的收入、金融和租赁准则,其他公司则在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一)

新准则与国际准则趋同

新收入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2014年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条——客户合同收入》及2016年发布的《对的澄清》保持了趋同。各行业都收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企业需要为此做好充分的准备。

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一)

准则实施的主要变化

收入确认模型的变化

1.现行的收入与建造合同两个准则统一为一个收入确认模型;

2.“控制权转移”取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的判断标准。

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一)

以卖房为例:某房地产开发企业,2016年1月1日,与客户签订合同卖出500套房子,每套100万元,共5个亿。5亿元房款,房地产企业在跟客户签合同时已收到了。合同约定1年后交房,即2016年12月31日交钥匙。

按照老的准则,2016年1月1日,房地产企业不能做收入,一直空闲到一年后的2016年12月31日才确认收入5亿元。

而新准则以控制权作为收入确认标准,就比较合理了。因为客户交了房款后,就等于有了控制权。开发商收了客户钱就不能随便把房子卖给别人,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和巨额赔偿。随着房子完工进度加大,客户越来越能拿到房子,房地产开发公司也要逐步确认收入。比如到2016年6月30日,完工了1/2,就确认2.5亿收入;到2016年底全部完工,再确认2.5亿(合计5亿)。

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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