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免費當婚車出車禍,新郎新娘倒打一耙要求索賠72萬!

朋友結婚請你幫忙,一般人肯定是義不容辭的。儘自己所能,出工出力。可是對於重慶的方某來說他給朋友的一次幫忙換來的卻是牢獄之災和高額賠償。‍

私家車免費當婚車出車禍,新郎新娘倒打一耙要求索賠72萬!

重慶的小舒和小薇辦婚宴前,請朋友方某駕駛自己的小客車給他們當婚車。方某當即表示同意,誰料喜事變禍事迎親途中發生車禍致1死3傷(新郎新娘受傷)。經過交警部門認定方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事發後方某以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4個月。方某幫個忙把自己幫進牢房這已經夠倒黴的了。可是還沒完,沒過多久這對新婚夫妻起訴至法院,要求方某賠償他們受傷的各項損失72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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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方某認為自己是義務幫工不應該承擔賠償責任法院一審認為方某是在為朋友幫忙,在幫工過程中致人損害的民事賠償責任應當由被幫工的人也就是新郎新娘兩人來承擔,所以駁回了夫妻二人的訴訟請求。但是一審判決後,小兩口又找的了新的理由。那就是他們事先有約要給方某付200元的油費,而且還給他準備了268元的紅包,當然紅包還沒來得及給就發生了車禍。他們以方某構成重大過失為由又提起了上訴,請求法院改判。法院二審認為,方某因為交通肇事罪被判刑,所以應該認定方某對事故的發生具有重大過失。而方某因為過錯導致夫妻倆受傷,所以依法也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不過因為他是無償為夫妻倆幫忙的,所以方某的責任也該適當的減輕,最終法院判決方某對夫妻倆因交通事故所導致的損失承擔百分之60的賠償責任也就是31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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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對這事這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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