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長培訓工作!


據《勞動報》報道,根據教育部日前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長培訓工作的意見,各地要嚴格執行新任校長持證上崗制度,新任校長或擬任校長必須參加不少於300學時的任職資格培訓。

意見指出,各地要有計劃地面向全體中小學校長開展任職資格培訓、提高培訓、高級研修和專題培訓。重點加強農村地區、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民族地區校長培訓,加大薄弱學校校長培訓力度。

意見強調要積極開展區域內、區域間校長網上協同研修,推動校際間、城鄉間校長網上結對幫扶,形成校長學習發展共同體,實現校長培訓常態化。鼓勵各地設立優秀校長網上工作室,發揮輻射帶動作用。要建立培訓學分管理制度,把完成培訓學分(學時)和培訓考核情況作為校長考核、任用、晉級的必備條件和重要依據。

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長培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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