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将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巴中市将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民警纠正电动车驾驶员不戴头盔行为

“一盔一带”即头盔和安全带。根据公安部安排部署,我市将在5月31日前开展集中宣传,倡导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推动形成社会共识。从6月1日起,我市交警部门将开始查处行动。督促骑乘人员自觉遵法守规、文明出行,推动骑乘人员佩戴头盔。

走访 戴头盔的少 不规范系安全带的也有

4月28日,记者在巴城柳津桥江北桥头观察近半个小时,经过数十辆电动车和摩托车,按规定戴头盔的驾乘人员不多,且部分电动车和摩托车随意在马路上穿行,并没有遵守靠右侧行驶的规定。

现场,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沈经念和陈继平等人,正在对一辆出租车进行安全带检查,纠正司机错误行为。“很多出租车司机图方便舒适不规范使用安全带,太危险了。”沈经念告诉记者,还有一些驾驶员虽然系了安全带,但系法不规范,一旦出事,安全带不能发挥效用。这些驾驶员之所以这样做,只是为躲避抓拍。

危害 骑车不戴头盔 隐患真不小

骑车为啥要戴头盔?从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分享的一些案例中可以找到答案。

2019年10月29日,孙某某驾驶川Y9D***二轮摩托车(搭乘1人),从平昌县石垭乡向平昌县城方向行驶,在行至石垭乡炮台村2组时,越过道路黄色单实线与相向行驶的由刘某某驾驶的川S88***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1人当场死亡、1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人受伤的交通事故。经调查,事故致死的原因与未戴头盔有关。

2019年4月18日,周某某驾驶川Y21***重型货车,从成巴高速观音庵收费站连接线向观音井镇万寿村行驶时,在万寿村三岔路口与袁某某驾驶的川YG7***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1人)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搭乘人员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事故。经调查,摩托车驾乘人员均没有佩戴安全头盔。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据了解,4月以来,全市公安交警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0000余起,警告400余起,教育30000余人,其中摩托车不戴头盔500余起,机动车不系安全带1680余起。(记者 蔡永明 文/图)

原标题:“头等大事,幸盔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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