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故事] 提心吊膽的婚姻,這樣的婚我該離嗎?

[情感故事] 提心吊膽的婚姻,這樣的婚我該離嗎?

大家好,看到了各位的帖子,這麼保守的我,也決定在這裡公開談一談我的情感故事,一個可以說是疏解心中的苦悶,另一方面也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我和老公在12年前結婚,今年我們兩個也都40歲的人了。當時,我們兩家都不富裕,老公家裡用一窮二白幾個字表述也不為過,我們家稍好一點。通過別人介紹認識以後,持續半年我們就結婚了。其實這半年見面的次數也不多,決定結婚,一方面是我們兩個年齡是大齡27、8歲,另外一個重要原因是我們第一次見面時老公說話慢慢的、不急不躁,感覺脾氣很好,這樣的人一般對人有忍讓,有包涵不會對家人輕易發火,我一直就想找這樣的人,因為爸爸脾氣急躁,和媽媽一生都是叮叮咣咣的,不想再重複他們的老路。因此,認識半年之後,就談婚論嫁了。辦喜事的時候,因為他家裡窮,就給我拿了2000塊錢,我家人沒說什麼接收了,父母又拿了5000塊錢添到裡面,給我們買了一輛7000多元的摩托車,那時候汽車不多,人們一般的代步工具就是摩托車。辦酒席的錢也是我們家拿出來的,因為不想讓自己女兒婚禮太委屈。

結婚以後,我們住進了他買的房子,注意,這是婚前他剛買的,寫的是他的名字。但是當時一套房子6萬多,光借外債就將近4萬元,這是我們結婚之後他才給我說的,我說沒關係,我瞭解你們家窮,要不就不會嫁給你,只要你對我好,窮不怕,只要咱倆同心協力,一起拼搏以後就不會太差。所以就像大多數小夫妻一樣日子過得很甜蜜,下了班我做飯他洗衣服,一起慢慢的,花一個人的工資,存一個人的,慢慢的,兩年之後,債務本上的債主名單越來越少。終於在第三年,債還完了之後,我一把把還債的單子撕了,扔進了垃圾桶,如釋重負的感覺。但是甜蜜之中也有遺憾,就是時不時會因為錢的事生氣。因為他家太窮了,在平時花錢上一直不捨得,我一般買個什麼我覺得必須買的東西,他就會覺得我亂花錢、指責我,常常因為這樣的小事生悶氣。但是我當時並不是很在意這些。

再說一下工作的事和我的感受。再次告誡女性朋友,因為感覺對方說話慢脾氣好就認為他會對家人關心體貼的感覺是大錯特錯的。結婚一年多以後,他就去了外地一家企業,為了收入多一些,他走的時候那時兒子才剛剛出生5天,我還在坐月子,婆婆從農村過來照顧我,因為年齡大了做飯又不好,其間的苦我就不再多說,他第一次回來的時候,兒子都已經7個月多了。我一個人晚上帶孩子,還上班,因為長期的勞累艱難,加上營養也跟不上,我跟兒子的體質都不太好,兒子經常生病,半夜去醫院的事情經常發生,我長期休息不好,精神壓力大,所以身體也變得不好,性格也慢慢變得尖銳和不滿,而他回家一年也就兩次或三次,一次最多也就7天,最少的一次剛回家就被領導派到了別處,僅僅一天。面對兒子,他也很不習慣,不會抱孩子,也不會餵奶粉,半夜因為兒子哭鬧影響他瞌睡,就和我吵架只在一個屋子住了一晚上,就搬到了別的屋子,再也不管我一晚上起來幾次而第二天還要上班。有一次,他回來了,而我上班的時候突然有病嘔吐不止被120直接送到了醫院,他聞訊去看我,當時我因為嘔吐過於頻繁已陷入半昏迷狀態,他去的時候,我剛剛清醒,他一句話也不說,悶坐了半天之後,才突然悶悶的說了一句話,你一會兒回家吧,要不孩子沒法弄。我的天啊,沒有一句關心的話,我都快不行了,還讓我回家照顧孩子,因為婆婆和他晚上照顧不來。如此無情,後來我家人看不下去了,就說了他幾句讓他走了,後來我聽說我婆婆一晚上都沒睡,因為兒子晚上吃奶睡覺,她受不了。我長期都是這樣,卻從來都認為是我該做的事也不考慮我的感受。因為長期感受不到溫暖和關懷,也感覺到兩地分居的後果,我慢慢有了離婚的念頭,好在三年之後,我們債務還清,也考慮到兒子要有一個親生的爸爸,慢慢的把我經常浮起來的離婚的念頭也壓下去了。其實我現在悔不當初,在那個時候看到一個人的表現,就應該把希望掐滅,把婚離了。

再後來就是我現在的結局了。老公有錢了,要和我離婚,其實這樣是兩地分居的必然的結局,這是作為一個職場女性,我早就感覺到的。慢慢的,兒子長大了,我也從最艱難的時候走過來了,我每天去送兒子上學,我再上班。同事們都知道我一個人帶孩子艱難,都很關心我,相比他,反倒覺得最無情。老公在外面做的時間長了,收入慢慢提升,再加上公司外派到國外做項目,收入應該很高,具體多少,他一直不肯跟我說,我問不出來很生氣也沒有辦法,他也一直都是每個月給我一點生活費而已,從最初的1000到現在的2000.我就有像離異了他給我發撫養費的感覺。其實,這就是他要離婚的前奏。而我卻一直執迷不悟的,寧願忍受也沉在其中不自拔。究其思想原因,一個是保守,感覺離婚丟人;另一個是感覺孩子很可憐,從小都得不到父愛,現在認識爸爸了,對爸爸有一種渴望,畢竟他對孩子還是不錯的,離婚的話,會對孩子一個打擊,不能想象孩子沒有父親的可憐兮兮的模樣,不想剝奪他的權利。在這兩個原因的驅使下,我一直堅持到了現在。

他一直說我有點強勢,我說我的強勢都只是表現在語言上、表面上的,其實真正強勢的是你自己。在家裡,大事都是你說了算,經濟上你比我強,我得看你的臉色行事,我一直在忍讓。並且這兩年,隨著年齡的增長,我一直在改變,在學習怎樣當一個合格的家長,我已經變得理智、淡定了。但是他還是一直在指責我,這看不順眼那看不順眼,包括我開車走哪一個道他都厲聲指責,我還忍了,畢竟40的人了,真不想離婚,心情想必大家知道。但是怕什麼偏偏來什麼,最近兩三年,他每次回來都要找我的事,三番兩次提出離婚,每次也都是在心平氣和的情況下。第一次對我觸動很大,我想既讓是一個男的在心平氣和的情況下提出離婚,說明他已經深思熟慮過了,這種情況一般不會輕易改變。我說可以,離婚的話,要把鄭州買的房子過戶給孩子,我只要這一樣,我們現在住的老家縣城的房子和車子我都不要,因為憑你的經濟能力(據說一個月至少4萬),向離開我們母子,你得首先把事情平息你才能再結婚生子,否則,婚你要離,房子你也要,什麼都是你的,我們母子一無所有,咋會有這好事?況且,鄭州的房子有我一半,不管你是因為有外遇,還是你不想再看到我們,我也不想糾結查明什麼原因,就當你補償孩子,該我的我要,不該我的我一分也不要。老家的房子雖說是你的名字,但是還款也有我的份兒,這個我就不再跟你糾纏了,車子我也不要了,我給你乾乾脆脆的騰地兒,只要這一個條件,只要房子一過戶給孩子,我立馬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我這樣說道,大家因為這樣的婚姻我也過夠了。一個人過和兩個人過有什麼區別呢?可是他因為不想把房子過戶給孩子,我們第一次沒有談成拖了下來,不吭聲了。既想離婚,又不想把一套房子留給孩子,你的存款,你的收入我已經不會計較不會糾結。如果沒有我一個人在家為家的付出和犧牲,你談何安心工作升職?這些他都不會考慮。

接下來的一年他沒再吭聲,我以為他想通了,就裝作沒發生過這事一樣,也仔細的反思自己的錯誤,每次回來對他更加關心和體貼。時隔一年半之後,他又心平氣和的提出了離婚,我還是堅持我的觀點,他說要把我告上法庭,我說可以,你只管告,只要你因為區區一個房子身外之物告我,咱們之間的親情恩情恩斷義絕,後來他又因為房子不想過戶給孩子不吭聲了。我更加看不起他了,自己的親生兒子房子都不捨得,為了房子不離婚也真夠可以的。我又和以前一樣對他更好,畢竟不想父子分離,之餘我們的感情,我也不抱什麼希望了。我自身在大事上也沒有任何過錯可言,長期以來,我一直緊緊包裹自己,保護自己,從沒有做什麼對不起孩子和家人的事。誰知又過了一年之後,也就是近期,最近兩次他回來我們一直都很融洽,我再也不會想他會提離婚,以為他想通了,我們一家人從此和和美美了。就在前幾天晚上,我們上床就要休息的時候,他悶了半天(但是我沒有在意),輾轉反側了半天,突然輕聲說我們離婚吧。我驚詫的坐起來說為什麼,我們不是很好嗎,很融洽幸福嗎,只要你不說離婚,誰會想到我們這麼和美會離婚呢?難道是因為你有外遇了?他搖頭不承認,我氣得哭了,不是因為這個,誰會在很和諧的日子裡突然變臉呢。天亮的時候,我把這些告訴了我的婆婆,婆婆氣得也哭了,我上班去了,想了半天,決定這次不管他會不會再提出離婚並反悔,我都要和他離,誰會受得了這種出爾反爾,一而再再而三的心理傷害呢?回家之後,婆婆告訴我,他已經聽勸了不再提了,我說不管你提不提,這次咱是一定要離了,我並不下賤,受你的玩弄,只要你房子過戶給孩子,我立即簽字絕不反悔,你不同意可以把我剛上法庭。但是從現在起,咱麼分居(苦笑一下,本來就是兩地分居),以後你回來,也不要經常回這個家,你可以在別的地方住,咱們開始辦這件事吧,不要在一直無謂的拖下去了,我也要把咱們的事告訴我的父母。我說完,不再顧他們的反應就走開了,各位朋友,你們說我做的對嗎?也許你們會認為我很窩囊,我肯定也有什麼過錯,我長期不離貪戀家庭所謂圓滿這樣是活該,也可以認為我打著為了孩子不離的旗號其實是為了自己,對此我只想說一句,為人父母,有時真的很無奈!真的不會光為了自己的,以後會慢慢懂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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