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因“河南人”求職被拒後起訴,被判賠1萬元,公司登報道歉

能量中國融媒體信息中心(責任編輯 雷龍宇 轉載自 紅星新聞)紅星新聞此前報道,2019年7月,河南女孩小閆向浙江喜來登度假村有限公司兩個崗位投遞了簡歷,該公司拒絕理由一欄裡顯示為“河南人”。小閆向法院發起訴訟。11月26日上午,杭州互聯網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紅星新聞從小閆的代理律師浙江豐國律師事務所的王旭山律師處瞭解到,法院已當庭宣判,“法院認為,浙江喜來登度假村有限公司侵害了小閆的平等就業權,判令公司賠償精神損失費9000元,合理維權費用1000元;還判公司口頭道歉,並在《法制日報》上登報道歉。”

女孩因“河南人”求職被拒後起訴,被判賠1萬元,公司登報道歉

小閆訴稱,2019年7月3日,她通過某招聘軟件向被告投遞簡歷,應聘崗位為法務、總經理助理兩個崗位。7月4日,被告發出不合適此崗位的通知,不合適原因為“河南人”。小閆認為她在招聘過程中遭到地域歧視,其行為明顯違反了《勞動法》《就業促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嚴重侵犯了小閆的平等就業權,被告對此應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小閆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公司向小閆口頭道歉,並自判決生效之日起連續15日在《人民日報》《河南日報》《浙江日報》上向小閆登報道歉,支付精神撫慰金人民幣6萬元等。

小閆的代理律師浙江豐國律師事務所的王旭山告訴紅星新聞,浙江喜來登度假村有限公司在法庭上辯稱,公司不存在地域歧視,不合適原因一欄寫下“河南人”是因工作失誤,並提供了一份錄用河南員工的勞動合同。

小閆的代理人王旭山辯稱,被告公司聲稱於2019年6月28日錄用一名河南籍員工李某,該情況與事實不符;退一步講,即便被告與河南人李某存在勞動合同關係,這也只是特殊情況下的個例,既不能證明被告沒有對小閆實施地域歧視行為,也不能掩蓋被告侵害小閆平等就業權的事實,與本案不具有關聯性。

11月25日,浙江喜來登度假村有限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我們公司不存在歧視的問題,公司總共只有7個人,其中有3個人是河南人。”關於“不合適原因”一欄為“河南人”的原因,該工作人員稱,“是公司人事個人操作上的失誤,具體以法院判決為準。”26日,紅星新聞致電該公司,電話被掛斷。

王旭山稱,公司提供的勞動合同證據,法院並未採納,“宣判後,我們這邊並未表示將要上訴,一審認定事實、適用法律比較恰當。我認為法院判決基本上公平公正,對於地域歧視帶來的危害也進行了重點的闡述,判決非常嚴謹。”

此前報道:女孩應聘被拒竟因是“河南人” 將公司告到法院要求道歉賠償

紅星新聞記者 陳卿媛 王春

編輯 於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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