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社長整理龍巖房產買賣雙方都要交稅?教育附加增值稅等一次性解答
提問:請問有兩證房屋(滿十年)進行買賣要繳納哪些稅費?要到哪些部門進行辦理?
解答:1.房產交易涉稅事項可到當地行政服務中心稅務窗口辦理。
2.住宅交易的稅費如下:賣方稅收:
(一)增值稅及附徵: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增值稅,稅率5%;城市維護建設稅為增值稅的7%,教育費附加為增值稅的3%,地方教育費附加為增值稅2%(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徵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及附徵。
(二)個人所得稅:滿5年且夫妻雙方福建省內唯一住房免徵個人所得稅,否則分兩種情況,一是能提供原購買發票或契稅完稅證明的,按財產轉讓所得差額*20%徵收個人所得稅;二是不能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的,按銷售價格*徵收率1.5%(或者拍賣為3%)徵收個人所得稅。
買方稅收:(一)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減按1.5%稅率徵收契稅;
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稅率徵收契稅;
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三套及三套以上住房,按3%的稅率徵收契稅。
(二)根據財稅(2008)137號文件規定: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徵收印花稅和土地增值稅。 (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徵印花稅 。)
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徵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稅從2019年3月份起執行。享受減徵優惠的時間以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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