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小莫做v善小可為
2012年,周某因盜竊電瓶車被警方抓獲。他曾說“打工是不可能的,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做生意也不會做,就得靠偷東西,維持生計。在看守所比在家裡好多了。”
不久後,這段話在網上走紅。近期周某出獄後,竟然有超過30家網紅經紀公司希望與他簽約,200萬、300萬的簽約價都有人提過。
“打工這方面,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不會做,就是偷這種東西,才能維持得了生活這樣子,進看守所感覺像回家一樣,在看守所裡的感覺比家裡感覺好多了!裡面個個都是人才,說話又好聽,我超喜歡裡面的!”2012年6月,周某因偷電瓶車被民警抓獲,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作出了上述回應,不久後該採訪視頻突然在網絡上躥紅。
直至近日出獄,周某再度引發了廣泛關注。
值得注意的是,在其出獄後,竟然有超過30家網紅經紀公司希望與周某簽約,200萬、300萬的簽約價都有人提過。
據紅星新聞,周某一直很拒絕記者的鏡頭,對於網紅之類的東西,他也說自己完全不懂。
但他堅決回答說,不會簽約網紅直播,“簽約就相當於給他打工,打工是不可能的”。周某:不會簽約,也不知道什麼是“網紅”
據紅星新聞報道,出獄後的周某在接受採訪時表示,自己和獄友一樣,都不知道自己是什麼“網紅”。
出來兩天了,他也還沒看過網上有關自己的表情包、海報、T恤圖案,“手機都沒有,我也沒見過,搞不懂。”
對於網紅經紀公司開價百萬找他簽約一事,周某表示,並沒有人和他說過這些事情,“怎麼可能有那麼多錢?”
同時,他也強調,即使有這樣的機會,他也不會簽約。“簽了合約就是別人的工人,沒有自由了,什麼都是別人說了算。”他又說,如果簽了合約,對他來說也是一種“言而無信”,“之前我說過的嘛,不可能打工的。”
對於出獄以後的生活,周某坦言,獲得了自由,肯定要珍惜,“不會去偷車了。”
種點瓜,種點青菜,不去城市裡闖社會了,待在家。”周某說,回家前,政府方面也和他說了,如果需要幫助可以提申請。
對此,有網友評論道:“浪子回頭金不換,請那些無良網絡公司收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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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何許人也呢?
讓我們看一下週某“履歷”:周某,原名周立奇,廣西南寧人,小學學歷,常年以偷電瓶車為生。2007年,因盜竊電瓶車被判九個月有期徒刑;2012年第二次因盜竊電瓶車被判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於當時說出了他的人生格言--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了,這輩子不可能打工);2015年,第三次盜竊電瓶車被判8個月有期徒刑;2016年,違法升級,搶劫罪、盜竊罪數罪併罰,被判四年六個月有期徒刑。直到2020年4月18日,刑滿釋放。
2007年至今,已經13年的歷程,社會發展、網絡經濟日新月異,加之近期的網絡炒作,可以說讓周某“莫名其妙”的🔥了,並且可以設想一下,他如果在抖音等APP開一個直播,那首日觀看人數,豈不像遊樂場的“跳樓機”,直衝霄漢。我們不禁深思,這難道是件值得推崇的好事嗎?那“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當何以自處?
我們不否認給任何人改過自新的機會,但周某是否屬於“改造成功”那類人?如果直播一開,滿屏充斥著“沒有錢嘛,肯定要做啊,不做沒有錢用,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了,這輩子不可能打工,做生意又不會做,就是偷這種東西,才可以維持生活”,這樣的消極言論,可想而知會有多麼嚴重的後果。
就前幾天的新聞來看,周某出獄前幾天,部分媒體便開始預熱,微博竟然還上了熱搜,更荒唐的是出獄當天30多家網紅公司要與其簽約,我不禁想,社會怎麼了,偷偷電瓶就成了網紅?若真是如此,我們不得不承認周某的“深謀遠慮”----十年偷盜,只為一朝成網紅。
若網紅經濟無法分辨積極與消極、正能量抑或負能量,那是相當可怕,相當細思極恐的。還是迴歸上文,每個人都有重新選擇的機會也有被選擇的機會,周某經過此次長達四年的社會改造,應該有了一定的自我社會認知,應當慎重選擇自己下一步人生;社會也一樣,如今的網絡營銷,也應當慎重對待一位刑滿釋放人員,而不是用金錢迷惑、干擾其自身的價值判斷。總而言之,仰望星空,還需腳踏實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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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消息稱30多家網紅公司高薪爭搶周某,甚至有的要花300萬簽約一個偷電瓶車的小偷。看到這個消息以後,不禁讓我們震驚,為什麼一個小偷在如今網絡上卻成了一個香餑餑?
先簡單介紹一下週某人。
周立齊(綽號“阿三”)可謂是劣跡斑斑,曾四次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015年因為偷電瓶車電瓶而被捕入獄,被捕後接受採訪時表示“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是不可能打工的”而走紅網絡,2020年 4月18日出獄的消息又把他帶回到公眾的視野,從而出現了很多網紅公司花高薪爭搶周某的事情。
周某為什麼“走紅”了呢?
他的“不打工”說引起了很多網友的共鳴,隨著現代社會的高速發展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房子、車子、票子成為了很多人爭相追逐的對象,大家被生活壓力所迫,不得不打工努力掙錢,所以周某的“不打工”說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鳴,說出了現代社會很多人的心聲,大家關注的不是他偷電瓶這件事情,而是他代表大家向公眾大膽的說出了內心的聲音。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大家聽到這種聲音以後情緒也得到了一種宣洩。
- 周某人扭曲的“三觀”,沒有任何提倡的價值,但從某種程度上說,他也是樂觀的人,周某人的家在南寧偏遠的村子裡,家裡6個兄弟姐妹,母親還患有精神病,僅靠務農為生,他沒讀完小學就幹活了,顯然沒有接受過良好的教育,生活壓力如此之大,但是樂觀自嘲的說出那些話。讓人可憐又可恨,可憐他的生活從小一直很艱辛,可恨他沒有好好的生活,幹些違法勾當。
多家公司為什麼搶簽約?
最近幾年互聯網的發展讓人歎為觀止,尤其是直播行業的強勢崛起,很多人紛紛創辦網紅公司,想要從中分一杯羹,這些網紅公司的素質良莠不齊,他們為了掙錢,毫無道德底線。那些網紅公司就是想利用他身上殘留的一些價值,讓廣大網友為他買單。
- 他的“不打工”說出了廣大網友的心聲,就像前幾年走紅的“鳳姐”,容易給人視耳衝擊,市場反應強烈,所以多家網紅公司想順勢而為,從他身上榨取足夠的價值。然而周某“與眾不同”的價值觀嚴重誤導那些跟風的年輕人,雖然現代社會的高度發展,有了更高的包容性,但是這種扭曲的價值觀,也不能夠被這個社會所容納的。
總結
在物慾橫流的社會,我們在追求物質生活的同時,也不能忽視精神文明的建設。雖然現在社會壓力大,但同時也給我們提供了更多的機會,社會給了那些有“汙點”的人更多的包容性。希望望“阿三”出獄後能改過自新,好好奮鬥,創造美好的生活。
大家說他會不會百萬年薪簽約網紅公司?從此走上“人生巔峰”,迎娶白富美?歡迎大家在下方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