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法制史——夏朝法制之一二

夏朝是個很特殊的朝代,目前只有我國部分學者認為夏朝存在,在國際歷史學者和部分國內歷史學者看來,夏朝的存在還有許多疑點。並且至今為止尚未在商人的甲骨文裡發現夏朝存在的證據,但是這並不妨礙對夏朝法律制度的討論。

談法制史——夏朝法制之一二

夏朝的法律制度在某種程度上來說並不僅僅侷限於夏朝這一個朝代,夏朝法制可以說是人類在氏族社會轉變為奴隸社會這一大段歷史時期法制的縮影。並且在夏朝法律制度中,存在著許多原始氏族社會的元素。

夏法的第一個重要內容就是——夏有亂政,而作禹刑。根據史書記載,夏朝出現了代表統治階級意志的法律。禹刑並不是禹所做,而是他的後代們夏朝的統治者在統治過程中制定的,以禹來命名只是為了紀念這位劃分九州,治水的老祖宗。目前我們尚不能考證禹刑到底制定了什麼樣的刑罰,僅有的史料記載著:"夏刑,大辟二百,臏三百,宮五百,劓、墨各千。"夏朝已經有了五刑,但是這種五刑還是要加上引號。為什麼?因為這種五刑實際上是從原始氏族社會中進化而來,算是披著刑罰外衣的非人懲罰。而史料記載"夏后氏正刑有五,科條三千。"可以推斷出五刑共三千條,夏朝的刑罰是否有這麼多條尚無從考證,不過我們也可以理解為這是對當時非人酷刑的一種恐怖的想象,或許也是夏朝統治者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而做的障眼法。

夏啟作《甘誓》去征討有扈氏,說有扈氏犯了"威侮五行"和"怠棄三正"二條罪。就是不敬上天, 和不重用大臣。引起了天怒,上天便授權讓夏啟去征討他。其實這是一個很荒謬的藉口,有扈氏在夏啟開大會的時候遲到了,當時還沒有罰站,再加上有扈氏從原始民主時期而來,上下級觀念沒有那麼強烈。因此也沒怎麼當回事,該吃吃該喝喝該玩玩,從沒想過夏啟會以這樣的藉口除掉他。

談法制史——夏朝法制之一二

這其實也是夏啟的高明之處,因為夏啟知道,以遲到為理由開除不聽話的同學是不可能的,因此只能藉助上天,反正也沒人知道上天告訴了你什麼,去征討有扈氏就是上天的決策,至於為什麼告訴我不告訴你們,那是你們自己沒有這個福分。但是夏啟可能不會想到,自他以後的千百帝王,都信奉了他的這個準則,就是君權神授。

而在萬惡的奴隸制社會,奴隸主掌握著生產資料,但是光有生產資料還不夠,還要從精神上去控制奴隸。就是一遍又一遍的告訴奴隸們,我們的權力是上天賦予的,不服從自己就是不服從上天。至於上天到底在哪裡,那就用不著你管,管了也沒用,反正你知道的太多對你也沒有什麼好處。再加上當時也沒有什麼九年義務教育,這種神權思想正給當時的統治者的統治披上了一層“合法”的外衣。

有指導思想了,就應該是怎麼做了,夏朝的刑法種類還是比較少的,因為人少地少,再加上神權思想的束縛,當時的人也不會太敢搞事情。簡而言之只有四種——死,肉,流,贖。也挺言簡意賅,而在當時,如果你犯了事,不湊巧這件事還比較嚴重的話,審判你的可能直接是夏王,而不是審判機關。這個時候你就應該自求多福了,因為不是任何夏朝統治者都熟悉刑罰中的每一條,可能和別人打賭輸了,心情正鬱悶,看到你來了,氣就更不打一出來,你的刑罰也就會比其他人更重一些。

而夏朝的監獄,更加特殊,叫夏臺。聽著很高大上,但其實就是一種圓形的土牢,夏商周時期均有應用,著名獄友是商湯。據傳夏朝末年,商湯因為不聽話還被關進去過,最好給夏王進奉了大量的珠寶才被放了出來。

而至於放出來後,湯帶了五百多個小弟去反抗夏桀,就更是後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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