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會不會有很多人拿勞動法告企業呢?

大江江與小天天


不會,打官司綜合成本高,和企業打官司,不是逼不得已,勞動者都忍著,生活所迫只能忍氣吞聲。被單位辭退,只要單位沒依法辦事,打贏官司能有大額收入,那就收集證據告單位,不需再忍!


無語了就這樣


不加班都被罰款,勞動法對打工者還有什麼保護價值,我們等著看是否還有後續吧。


瑞雪1307


今年勞動糾紛的案例會比以前更多,目前來看,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1、疫情期間工資發放產生的糾紛:

春節假期延長期間工資怎麼發、疫情影響未上班期間怎麼發、疫情期間上班了怎麼發、疫情隔離人員工資怎麼發?很多企業未按當地的政策要求進行工資發放,由此產生了勞動糾紛;

2、裁減人員經濟補償糾紛:

經濟不景氣,企業裁減人,但有很多企業無法按勞動合同法的要求操作,按標準進行相應補償,由此產生了勞動糾紛;

3、加班工資糾紛:

企業裁減人後,留下來上班的人,因現在人少了,勞動量相應增加了,企業也無法按勞動法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也產生了勞動糾紛的另一種情形;

今年員工告企業的勞動糾紛較以往增多是一定的!

比如在勞動用工大省-----廣東,近期由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和廣東省人社廳聯合發佈《關於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對保障疫情期間勞動者合法權益、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妥善處理勞資關係、化解勞動糾紛,保障承擔疫情防控任務企業管理自主權、疫情嚴重地區人員合法權益等共6大類、20餘種糾紛的審理標準進行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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