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在使用的時候會出現各種的意外,不僅是在駕駛時的多種事故,還有許多其他的情況,比如說車輛的自燃。大部分車輛的自燃都是因為車輛在使用的時候存在著不規範的操作,或者是因為車輛某些部分損傷導致漏電漏油而造成的。但是有位車主的車輛發生自燃的原因卻是4S店員工在車輛保養上的失誤。4S店機油蓋未擰導致汽車自燃燒燬!經理:車主給我14萬才給換新車。
事情發生的當天,車主將汽車開到4S店做保養,完成之後就開車離去。但是車輛行駛不久,車頭就開始冒煙,很快車輛就開始著火。在火被撲滅之後可以看到車輛的車頭已經完全毀壞,一點都看不出原來的樣子。而經過檢測之後,發現車輛自燃的發生是因為車輛在補充機油之後沒有將蓋子擰上。
對於這樣的原因,4S店也承擔了自己的責任,並且表明是因為員工的疏忽在最後沒有將機油蓋擰上。作為事故的責任方4S店之後表示會對車主進行賠償。之後不久車主也收到了補償方案,4S店方面賠償車主一輛新的同款車,但是經理表明車主需要支付14萬元車輛的使用補償費用才可以換新車。
車主對於這樣的補償車主覺的有些不合理,自己的車輛是因為4S店的原因而變成現在的樣子,為什麼要自己再掏錢呢。這輛車在購買時候的標價是八十多萬,再加上各種手續的費用已經達到了百萬。車主說自己已經做出了退步,沒有索要相同價位的車輛。但是現在4S店不僅用已經降價的同款車輛賠償,還要自己支出一部分費用特別的沒有誠意。並一度的表明自己還沒有算上誤工的費用和精神損失費。
4S店方面解釋,這樣的賠償是根據三包類決定的,畢竟車輛是在去年購買的,再加上已經行駛了兩萬多千米的里程,經過標準的換算14萬元的使用補償費用是合理的。並且車輛在使用的過程中還存在著磨損和折舊,在很多的方面都會對車輛的價值有影響。但是本著為客戶服務的態度,這件是請還是可以協商的。
現不說這件事情的最終結果怎麼樣,車主能夠安全是很值得慶幸的。藉此告知更多的車主,車輛在自燃之前是存在徵兆的,像車輛的故障表亮起,或者是聞到焦糊的味道,還有最明顯的一種是冒黑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