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量採購經驗談二:信息管理,讓用藥管藥更有章法

2018年11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試點方案》,拉開了“4+7”城市藥品集中採購試點的大幕。從2018年底第一批11個城市試點帶量採購25個品種,到2019年9月試點範圍擴大到全國,再到2020年初第二批帶量採購32種藥品,我國帶量採購不斷擴圍,取得了顯著的社會和經濟效益。

本期我們聚焦“信息化”工作,受訪對象是廣東省人民醫院藥學部主任賴偉華和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人民醫院藥劑科主任沈利君。

廣東省人民醫院:信息提示讓選藥用藥更精準

帶量採購經驗談二:信息管理,讓用藥管藥更有章法
帶量採購經驗談二:信息管理,讓用藥管藥更有章法

作為中國藥學會醫藥信息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智慧藥學聯盟副主席,同時也是《中國藥房》《中國藥業》兩本雜誌的副主編,賴偉華長期從事臨床藥學和醫院藥學管理工作,深知信息系統在藥品管理中的重要價值。

帶量採購經驗談二:信息管理,讓用藥管藥更有章法

賴偉華介紹,2019年4月1日起,廣州地區開始實施藥品集中採購工作,廣東省人民醫院高度重視,主管院領導親自抓、親自管,組建了多學科團隊,集體定方案、抓落實。

該院要求,臨床醫生可根據患者實際情況決定用什麼藥,不搞“一刀切”,將用藥權力留給臨床科主任和病區主任,儘量做到不折騰患者、不折騰醫生,慢病患者不能由於政策的原因被迫頻繁換藥。

另一方面,該院充分發揮信息系統作用,所有“4+7”中選藥品在開藥系統中作相應標識,如藥名前加 “”。

“我們把藥品分為慢病用藥和非慢病用藥。”賴偉華解釋說,慢病門診用藥需在門診系統中嵌入《不使用國家採購中選藥品的告知書》,醫生選擇慢性病用藥且不選擇中標類藥品而要用非中標同類品種時,系統會自動彈出告知書,要求醫生填寫保存。該提醒一年內僅一次,如該患者下次同樣選擇該不中標類時系統不再提示,以確保患者不需要頻繁換藥。

“對於非慢病門診用藥,醫生門診不選擇中標類藥品而要用非中標同類品種時,系統彈框提示醫生填寫理由後才能選擇其他非中選藥品,以此對非中標類似藥品進行總量控制。住院患者要使用非中標同類品種時,系統會自動彈出使用非中標藥品申請,由醫生填寫理由,經科主任或科主任授權人審批後方可使用。一次審批之後該患者本次住院可以全程使用該藥品。”

賴偉華表示,該院將指標任務按2018年各科實際用量,按比例分解給各臨床二級科主任和病區主任。沒完成任務的病區在辦公自動化系統上公示並進行適當處罰。

同時,該院信息系統也建立了相關統計報表。臨床二級科主任和病區主任可以看到本科室指標完成和本科室醫生藥品使用情況。非主要使用科室門診只能使用中標藥物。如,乙肝類藥品在精神科使用,只能選用中標品種。

“如果處方醫生沒有對醫保患者清晰告知使用非中標藥品,導致醫保患者自付比例升高,造成患者投訴的,將從嚴處罰。”賴偉華說。

帶量採購經驗談二:信息管理,讓用藥管藥更有章法

蕭山區人民醫院:信息化系統管控用藥行為

“帶量採購政策在執行過程中,面臨著不少難題和挑戰。有些長期使用原研品種的患者對國產藥品可信度低、接受度差。有些患者堅持使用原研藥品,對於醫生的解釋和勸告存在誤解,增加了醫生與患者之間的矛盾。”

帶量採購經驗談二:信息管理,讓用藥管藥更有章法

作為浙江省藥學會醫院藥學專業委員會委員、杭州市藥學會第七屆理事會常務理事,沈利君坦言,有些藥品降價幅度過低,個別患者對藥品產生了質疑,認為如此低廉的藥品和以前服用的藥品不是同一廠家的藥品,質量存在差異。還有個別醫生習慣了使用某些藥品,帶量採購之後可能會對中標藥品認可度較低,影響帶量採購政策的執行。

對此,沈利君建議,醫院在符合國家帶量採購政策要求下,既要滿足臨床需求,又要簡化管理流程。為此,蕭山區人民醫院建立起長效機制,醫務、藥學、信息、宣傳等多部門協同,加強運營管理。

帶量採購經驗談二:信息管理,讓用藥管藥更有章法

該院建立起院、科兩級責任制,多渠道加強全體醫務人員的培訓力度,包括仿製藥一致性評價等內容。醫院藉助微信公眾號、報刊專欄等渠道,發佈相關政策、文件等信息,加強對患者的政策宣傳力度。

此外,蕭山區人民醫院還以“不主動停藥”為原則,進行品類管理,控制競品處方量;藉助信息化系統,進一步管控用藥行為,根據藥品品類設定處方比例。“我們利用信息化,還確定了帶量採購品種目錄和任務量、把年度帶量採購任務分拆到月、確定每個產品醫院的競品情況、設定競品和中選產品間使用比率、對完成任務不理想的藥品約談和扣罰,進一步優化管理。”沈利君說。

——(完)——

文:張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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