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那些被賦予奢侈品意義的往昔之物

彼國之人珍愛古物;然而,卻無雕像或紀念章,眾多的青銅器則得到珍視,尤其是帶有特殊侵蝕痕跡的。離開這些,它們就毫無價值。其他以陶土或碧玉(如翡翠)製成的古代花瓶亦富有價值。但其中的佼佼者則是出自名家之手的珍貴畫作,通常為水墨作品。或是由古代的作者寫在紙上和絹上的文字,以印款來確證其為真跡。

這是意大利耶穌會士利瑪竇對明代古物的評論,從這段評論中可知,帶有時代烙印的物品歷經歷史的沉澱,在中華文化中扮演過重要角色後,成為了商品舞臺上具有經濟價值和藝術內涵的往昔之物,而其中被賦予奢侈品意義的往昔之物同樣對明代的政治、文化和經濟產生了不容小覷的影響力。

明朝那些被賦予奢侈品意義的往昔之物

政治權利屈服於奢侈品

奢侈品意為珍貴、獨特、稀缺的消費品,換句話說奢侈品意味著一種奢華的生活方式。

但是,對於奢侈品的追求,人們往往忽略了一個重要的點,奢侈品並不是生活中的必需品,對待需理性,然而虛榮、攀比的心理還是讓人們對奢侈品失去了理性的判斷,甚至走向揮霍浪費、過分享受的奢侈品迷圈。

如明朝正德至萬曆年間奢靡之風就十分熾烈,此時整個社會呈現出競相“比奢”的局面,具體表現為,服飾、飲食、屋舍、出行和婚喪嫁娶,從上層社會到民間,無不攀比競逐。

而無論是商品的奢侈度還是生活的奢華度,當屬宮中最盛,“自古帝王都會,易於侈靡”,所以擁有整個天下的帝王自然不會錯過任何一件稀罕之物,即使這件物品在千里迢迢的海外,也會有人不遠數千裡送到宮中呈於君主。

如文學家張瀚在一則翻版《說苑》軼事中講道:“我太祖高皇帝、埽除胡元,奄有中夏。時江西守臣以陳友諒鏤金床進,上謂侍臣曰,此與孟昶七寶溺器何異?以一床榻,工巧若此,其餘可知。陳氏父子窮奢極欲,安得不亡!即命毀之”。

明朝那些被賦予奢侈品意義的往昔之物

陳友諒是朱元璋的強勁對手,他作為反對蒙漢地主階級統治的英雄人物,死後也為世人悼念,但他生前奢靡過度,甚至以金制床,最終遍佈身邊的奢侈品終結了他短暫的帝王命運。

當然,享受昂貴奢侈品的現象並不只存在於帝王身上,一些富商貴族亦沉迷於奢靡享樂,為此,明朝政府制訂了完備的禁奢令體系,反對那些不受控制的、在社會上不適宜的消費,並採取各種措施來管制和監控此類消費。

然而,大眾對於這些干預措施並不理睬,這也就導致了禁奢令被屢屢漠視,尤其是政府重點管控的服飾物品的奢靡之風成功地讓禁奢令名存實亡,如嚴嵩那碩大奢侈的衣櫃中收藏的最為昂貴的織品就是有力的證據,此外,嚴嵩還擁有大量與其官階不符的袍服,甚至還擁有少量專屬“皇家”的龍袍,嚴嵩毫不費力地擁有如此之多的禁奢品,可想而知,這樣的事情也必然會發生在其他的官員身上,可謂是“今之世風,侈靡極矣”。

雖然對於這樣的奢靡、鋪張浪費的帝王官僚們,人們抱怨不斷,並嚴厲苛責對簡樸美德的背棄之為。但是,明時的奢靡現象最終是抓而不實、禁而不止,在一段浮光掠影的禁令之後,以無效收場。

明朝那些被賦予奢侈品意義的往昔之物

奢侈品是文化新形態的延續

晚明時期,出現了另外一種類型的商品,即知識,雖然數世紀前就已存在教授知識的私塾,或是出版的各類書籍,但知識一直都是以信息傳遞的方式存在,而今,先前的傳統觀念被打破,知識被賦予一種新的形態延續,即知識被買賣成為商品,如一些名家畫作自完成之日起就具有了價值,然後進入市場成為交易商品。

繪畫史的資深元老高居翰曾說:“從理論上說,學養與高層文化會使藝術家置身於市場之外,其作品不會用於售賣;但是,如果從嚴格且實際的角度來看,學養的成果也跟工匠的產品一樣,都是有價值的可供營銷的商品”。

因為就繪畫而言,其價格是波動起伏的,因為影響繪畫價格的因素不僅有題材,還有圍繞畫的各種關係及其“經歷”,即便是一些不重要的因素,亦能影響繪畫的價格。如《富春山居圖》,在1570年至1669年間,曾八度易手,也就是平均每隔十二年半就被買賣或轉手一次,而其中最有意義,也是最為昂貴的一次轉讓是由董其昌典押給吳正志,此次耗銀375公斤,可謂是一筆相當大的財富,所以這樣的一幅畫作,經歷了時間上漫長的流動,跨越了不同的地理區域,它最終“作為一種濃縮的資產,凝聚的不僅是其貨幣價值,而且是文化上的尊崇”,所以如今《富春山居圖》成為中國十大傳世名畫之一,屬國寶級文物,其價值讓人驚歎。

明朝那些被賦予奢侈品意義的往昔之物

當然,除了繪畫,書法和文學寫作亦是如此,並且最昂貴的書法價格遠遠高出最昂貴的名畫,如從明代相關記載中可知,曾有八件書法作品售出了非常高的價格,包括三筆四位數的金額,其中王羲之的《瞻近帖》售出了二千兩白銀的高價,是明代相關記載的藝術品的價格中的最高價。

所以,書法一直在中國文化體系中佔據特殊地位,尤其是像《瞻近帖》這樣的書法珍品,更是承載了數世紀以來錯綜複雜的人際關係,也昭示了一種具有普遍認可之價值的往昔。

奢侈品是超越經濟物品的精神體現

在大多數人的觀念裡,奢侈品幾乎等同於貪慾、揮霍、浪費。其實,從經濟意義上看,奢侈品實質是一種高檔消費行為,也在一定程度上促進經濟的發展。

如有“軟黃金”之稱的絲綢,《釋名》中提出“錦,金也,作之用功重,其價如金,故其制字從帛與金也。”所以,堪比黃金的“絲綢不僅是當時極為重要的奢侈品,還是當時高度商業化的行業產物”。

而其中有一印花絲綢,又名為“改機”的絲綢品種,作為16世紀初的新奇之物,雖然每匹價值二兩白銀,但依舊引起了富商貴族的喜愛,如此昂貴的消費自然促進了明朝紡織業的日趨成熟和經濟的繁榮。

明朝那些被賦予奢侈品意義的往昔之物

除絲綢外,瓷器中也有需花費巨資購買的品種,如宜興的紫砂壺,是中國特有的手工工藝品,並且名家大師的作品往往一壺難求,可謂是“人間珠寶何足取,宜興紫砂最要得”。 史學家張岱曾談到出自名家的宜興罐“器方脫手,而一罐一注價五六金”,所以紫砂壺是具有收藏價值的“古董”。

說到古董,在明代,古董交易常常與奢侈品店鋪雲集一處,所以一些商鋪鱗次櫛比的地方,亦是富商流連之所,在這裡各類藝術藏品、貴重器物任由富人挑選,甚至有一些店鋪還會專以價值高昂的奢侈品為主打商品,為有錢人提供心儀的、稀有的貨源供應。

雖然奢靡之風敗壞了社會風氣,助長了社會腐敗之風的盛行,但我們也不能忽視奢侈品消費帶來的正面影響,如奢侈品並不一定意味著非理性消費,而是超越物品本身的一種精神體現,如香奈兒所說:“奢侈品的對立面並不是貧窮,而是粗俗”。

明朝那些被賦予奢侈品意義的往昔之物

奢侈品不僅體現著商品的稀缺、珍貴,更體現的是商品精湛的工藝,和人們對高品質生活的追求,加之現代奢侈品的社會民主化和個性化為人們提供了更多的可見價值和選擇性,更重要的是奢侈品在很大程度上推動了技術的進步和經濟的發展。

所以奢侈品本身並無褒貶之分,在明代,奢侈品作為一種商品,體現的是當時巨大的市場需求,是往昔之物在中國文化中扮演的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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