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萬保險代理人監管辦法升級!監管狠抓保險高管親屬迴避

監管在進一步推動保險中介市場深化改革。近日,中國銀保監會制定了《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徵求意見稿)》,並再次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900萬保險代理人監管辦法升級!監管狠抓保險高管親屬迴避

涉及900萬代理人監管意見即將出爐

保險代理人是指根據保險公司的委託,向保險公司收取佣金,在保險公司授權的範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機構或者個人,包括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兼業代理機構及個人保險代理人。

截至2019年底,我國共有保險專業代理法人機構1779家,保險兼業代理機構3.2萬家、網點22萬個,個人保險代理人900萬人。

銀保監會相關人士稱,長期以來,保險代理人法律關係不清、監管體系不明、管理標準不同,對保險代理人的監管散見於不同的文件當中,不能形成有效合力。2015年起,原中國保監會啟動了《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的起草工作,並於2018年7月13日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而此次是吸收了意見後修改後,再度進行意見徵集。

顯著變化:是取消了許可證3年有效期的設置

按照現有規定,保險專業中介機構、保險兼業代理機構(銀行除外)許可證有效期均為3年。從多年的監管實踐來看,針對保險中介機構普遍小散雜亂、內控薄弱的特點,設置許可證有效期,對機構進行定期體檢,是一種有力的制度安排,對提升機構內控管理,加強依法合規經營,加大市場退出力度,提供有效監管抓手發揮了巨大作用。

銀保監會相關人士解釋稱,許可證有效期的取消,將激發企業活力,支持優質公司加快發展,同時,保險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完善監管手段,加大對擾亂市場的劣質公司的檢查和處罰力度,實現扶優限劣。

高管人員近親屬經營保險代理業務從嚴規定

保險監管部門查處了一些保險機構高管人員近親屬通過虛列費用、虛構業務等方式,違規經營保險中介業務,為保險機構及其高管人員套取費用,牟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

近期,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銀行保險機構員工履職迴避工作的指導意見》,對業務迴避提出明確要求。

《規定》第九條對保險機構的高管和工作人員投資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的行為做出了規定。對保險機構高管人員近親屬經營保險中介業務的行為,應依據《指導意見》的要求,從嚴規定。

採寫 南都記者 周亮,梁小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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