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源市龍山區人民法院積極推進“官民矛盾”化解在開庭前

“終於拿到了!”劉先生在接到被告遼源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給付他的醫療保險報銷費用的電話後,激動地說道。

原來,劉先生因工負傷後,遼源市社保局將應支付的保險待遇打至其單位賬戶,但在報銷的過程中劉先生的單位賬戶被查封,劉先生擔心自己無法得到這筆報銷費用,遂對市社保局提起了行政訴訟。最終,經遼源市龍山區人民法院協調,市社保局同意由劉先生單位出具情況說明,將報銷醫療費用轉賬至劉先生個人賬戶。該案立案前通過協調成功達成和解,不僅減少了當事人的訴累,也節約了司法資源,是“府院聯動、訴源治理”的典型案例。

龍山區人民法院積極推進“府院聯動,訴源治理”工作,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解決。在行政審判工作中,一直堅持“協調優先、調判結合”的工作原則,將協調工作貫穿於訴前、訴中、訴後的始終,在人民群眾充分享有權利的同時,積極有效的化解了“官民矛盾”。2019年,訴前協調案件34件;立案後以和解撤訴方式結案8件,和解撤訴率12.31%;深入行政機關開展行政法律、法規授課2次,接受培訓人數達百餘人次;主動延伸審判職能,制發行政審判白皮書,發出司法建議1條,助推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同時,參與立案接待80餘次,為當事人提供釋法明理工作60餘次,及時解答了當事人的疑惑,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因訴訟空轉而增加的行政案件數量,起到了“減壓閥”的作用,這些都為府院聯動、訴源治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2020年,龍山區人民法院深入貫徹省政府與省法院聯合印發的《關於建立府院聯動機制的意見》精神,積極爭取當地黨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進一步推進健全“府院聯動、訴源治理”工作,實現司法與行政的良性互動,使法院工作更加貼近黨委政府中心工作,不斷提升司法工作質量和水平,更好的服務龍山振興發展大局。一是建立和完善行政機關與法院聯席會議制度,積極開展專題調研,研究解決執法程序、法律適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併為行政執法部門專題授課,做好服務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做好日常性司法建議工作,就審判中發現的行政管理和執法的普遍性、苗頭性、趨向性問題,提出司法建議促使行政機關規範執法行為、完善管理制度。三是遵照上級法院要求,按照“有牌子、有地方、有人員、有制度、有統計、有總結”的標準籌備組建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啟動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全模式,做到爭議解決途徑、類型全覆蓋。四是加強內部協調配合,進一步做好行政糾紛立審結合工作,在立案環節下足功夫,把好關,控住訴。強化對當事人的訴前釋法力度,把釋法工作放在訴訟的前面。

司法和行政是推進法治建設的兩支重要力量,強化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動、分工協作,有利於共同研究相關法律問題,穩妥處理相關法律爭議,形成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合力。龍山區人民法院表示,在今後的行政審判工作中,統籌行政裁判的“剛性”和司法調解的“柔性”,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最終實現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機統一。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畢琨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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