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全面審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貼息申請

財政部:全面審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貼息申請

為加快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財政貼息資金撥付進度,保障財政貼息資金安全、合規和有效,近日,財政部下發《關於開展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財政貼息資金審核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決定對已獲得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支持的優惠貸款的地方企業、中央企業及其子公司(簡稱“貸款企業”)申報的財政貼息資金申請進行全面審核。

財政部:全面審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貼息申請

《通知》明確,此次審核將重點關注貸款金額5000萬元以上的企業、獲得多家金融機構貸款的企業、輿論關注度較高的企業以及疫情明顯好轉之後(2020年3月15日)獲得貸款的企業。

審核內容主要包括:

  • 貸款企業是否納入由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確定或備案的支持範圍;


  • 貸款企業貸款用途和額度與疫情防控擴能增產任務是否相匹配,是否全部用於疫情防控應急保障物資生產經營活動;


  • 貸款企業貸款時間是否合理;


  • 貸款利率是否符合政策規定,申報的財政貼息資金金額是否準確;


  • 貸款企業貸款合同、承擔調配任務的調配單、貸款用途說明及相關憑證材料(如購買原材料的發票、稅票)是否完備合規等。

《通知》強調,省級財政部門和各地監管局應重點關注以下問題:

一、將優惠信貸資金挪用於償還貸款企業其他債務等與防疫物資生產無關的事項。

二、將優惠信貸資金用於金融投資、理財等金融套利活動。

三、信貸資金長期留存閒置未用於疫情期間生產經營活動。

四、明顯不屬於財金〔2020〕5號文件規定支持範圍的企業。

五、生產的物資不服從國家統一調配,或存在哄抬物價、干擾市場秩序等其他問題。

對存在上述一、二、三類問題的貸款企業,其對應的信貸問題資金不予貼息並將追回;對存在四、五類問題的貸款企業,納入不符合貼息要求的企業臺賬,其全部信貸資金不予貼息,取消相關貸款企業享受優惠政策支持資格,追回優惠信貸資金,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來源:財政部、中國財經報

編輯:唐志勇、張晴

一審:李楊超、尹志偉二審:宋高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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