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瓊中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被告人黃某川、王某等6人涉惡團伙涉嫌尋釁滋事罪一案提起公訴

    近日,被告人黃某川、王某等6人涉惡團伙涉嫌尋釁滋事罪一案,由海南省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向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黃某川、王某等6人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10年至2019年期間,被告人黃某川、王某等人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在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和平鎮地區實施了四宗刑事案件:2010年黃某川、黃某和故意傷害案、2015年王某故意傷害案、2015年王某、黃某和等4人尋釁滋事案、2019年黃某川、王某等6人尋釁滋事案;六宗行政處罰案件:2012年王某毆打他人案、2012年王某故意毀壞財物、2013年王某毆打他人案、2017年王某故意傷害案、2018年黃某川等3人毆打他人案、2019年王某、王某傑等3人毆打他人案,嚴重擾亂了當地的社會治安和經濟秩序,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依法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黃某川、王某等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