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到的正義,非正義!

製造一起冤案,並非很難的事情;要平反一起冤案,極其艱難!張玉環無罪,用時近27年!

但願那些冤案的犯人們,通過申訴,都能得到平反!

英國的法律諺語中有一句話,至今仍廣為流傳:遲到的正義,非正義!

1995年1月,張玉環因故意殺人罪,被南昌市中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同年3月,江西省高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撤銷了一審判決,裁定南昌中院重審此案。

2001年,南昌市中院對張玉環案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了“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的判決。

多年來,張玉環及其家人、代理人持續申訴,請求法院依法判處其無罪。2019年3月,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再審該案,並定於今年7月9日上午9點公開開庭審理。

在庭審現場,江西省檢察院出庭公訴人向法院提出,張玉環故意殺人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建議依法改判張玉環無罪。法院決定擇期宣判。

8月4日下午4點,江西省高院公開開庭宣判張玉環故意殺人再審一案。法官表示,沒有直接證據表明張玉環犯罪,其此前的有罪供述真實性存疑不能作為合法證據,根據疑罪從無的原則判定其為無罪。

張玉環沒有出現在江西省高院第四審判庭,在南昌監獄通過直播屏幕聽完了宣判結果。

至此,張玉環失去自由已達9778天,成為國內已知被關押時間最長的無罪釋放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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