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改革,無法繞過的幾個問題

2020年2月5日,《2020中央一號文件》發佈,文件明確提出:全面推行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縣管校聘”。推行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改革,有幾個問題無法逃避。

實施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改革,無法繞過的幾個問題


“末位淘汰”違背改革初衷​

推行教師“縣管校聘”的目的是促進城鄉教育的均衡發展,但是根據試點地區的實施方案,可能與改革的目的背道而弛。

實施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改革,無法繞過的幾個問題

教師“縣管校聘”一般採用三輪競聘制,三輪競聘後最終落聘教師,進行待崗培訓,培訓結束後再次競聘,如果競聘失敗,就意味著離開教師隊伍——失業!

把教師“縣管校聘”改革變成“末位淘汰”制,三輪競聘越往後,剩下的教師就越“差”,把“差”教師調劑到沒人願意去的偏遠學校,能促進城鄉教育的均衡發展嗎?這樣操作,可能會造成更大的不均衡。

校長權力,誰來監管

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學校進行競聘上崗,如果無人監管校長權力,“縣管校聘”是否會成為校長打擊異己的工具?一心埋頭教學的教師是否存在被淘汰的可能性?

實施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改革,無法繞過的幾個問題

強制輪崗,可能“水土不服”

如果把城市優秀教師強制輪崗到農村落後學校,先不說這種操作是否可行,城市教師是否願意,城市的優秀教師到農村是否會出現“水土不服”現象呢?

違背教師意識,強制輪崗,如果沒有配套激勵機制,優秀教師到另一個學校,是否能一直優秀下去,真的不好說!

實施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改革,無法繞過的幾個問題

​筆者觀點

要想促進城鄉教育的均衡發展,筆者有以下建議:

1、提高鄉村教師工資待遇,讓年輕教師下得去、留得住,甚至主動要求到偏遠學校任教。

2、落實鄉村學校教師職稱晉升傾斜政策,讓鄉村教師晉升高級職稱更加容易。

3、出臺政策,讓城市優秀教師主動申請到鄉村薄弱學校任教,對教學效果好,並且在鄉村學校起到傳、幫、帶的城市優秀教師,進行物質和職稱獎勵。

推行教師“縣管校聘”改革,勢在必行,但是現實問題也必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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