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下的稅收支持政策

一、 納稅申報可以延期。

江蘇省政府《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 推動經濟循環暢通和穩定持續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第4條,納稅人可以延期申報納稅。

二、 確有困難的納稅人可以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江蘇省政府《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 推動經濟循環暢通和穩定持續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第4條,確有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依法准予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

三、 產生重大損失或發生嚴重虧損的納稅人可以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江蘇省政府《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 推動經濟循環暢通和穩定持續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第4條,對因受疫情影響遭受重大損失或發生嚴重虧損,納稅確有困難的納稅人,可依法予以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四、 虧損的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可在10年內彌補虧損,其他企業可在5年內彌補虧損。

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關於主動作為精準施策 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通知》第七條,利用稅收大數據分析,主動關心受疫情影響的受困企業,提醒出現虧損的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可在10年內彌補虧損,其他企業可在5年內彌補虧損。

五、 企業、個人的慈善捐贈支出允許稅前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關於主動作為精準施策 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通知》第三條,企業用於防控疫情的捐贈支出,在國務院另有規定前按現行規定稅前扣除。對企業、個人直接向各級政府規定的肺炎定點收治醫院發生的捐贈支出,稅務機關要積極協調民政部門,幫助企業補辦相關手續,確保企業捐贈得以稅前扣除。

六、 一線醫務工作者等防護工作人員獲得的政府給予的疫情防控臨時性工作補助,可暫不申報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關於主動作為精準施策 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通知》第三條,悉心助力一線防護人員。加強稅收政策宣傳,明確一線醫務工作者等防護工作人員獲得的政府給予的疫情防控臨時性工作補助,可暫不申報個人所得稅;疫情防控期間對其暫緩開展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彙算,後續將提供專業輔導,以最便捷方式幫助其辦理彙算申報,最大限度支持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把時間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治工作中。

七、 特殊行業納稅人可享有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

1、 高新技術可減按15%的稅率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關於主動作為精準施策 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通知》第五條,對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輔導其可減按15%的稅率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

2、 高新技術企業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免證增值稅,技術轉讓所得減免收企業所得稅。

江蘇省政府《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 推動經濟循環暢通和穩定持續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第5條,認真落實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研發加計扣除政策,對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免徵增值稅,技術轉讓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關於主動作為精準施策 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通知》第五條,對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免徵增值稅,技術轉讓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

3、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罕見病藥品一般納稅人依照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江蘇省政府《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 推動經濟循環暢通和穩定持續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第5條,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罕見病藥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關於主動作為精準施策 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通知》第五條,輔導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罕見病藥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4、醫用防護服、口罩等疫情防控生產企業可以按月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其所獲得的政府補貼不徵稅,並可以減稅。

江蘇省政府《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 推動經濟循環暢通和穩定持續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第6條,對醫用防護服、口罩、醫用護目鏡、負壓救護車、相關藥品等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確保落實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優先核准延期繳納稅款。

江蘇省政府辦公廳發《關於支持中小企業緩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保持平穩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第1條,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可以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

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關於主動作為精準施策 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通知》第二條,稅務機關要主動與有關部門聯繫,瞭解防疫物資生產、經銷企業取得的政府補助情況,對符合不徵稅收入條件的,積極向企業宣傳,及時告知其可作為不徵稅收入。對醫用防護服、口罩、醫用護目鏡、負壓救護車、相關藥品等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對援建疫情防控需要的火神山、雷神山等專門醫院的相關企業,主動輔導落實相關減稅降費政策。

5、 疫情防控研發企業的研發費用可加計扣除75%。

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關於主動作為精準施策 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通知》第五條,對企業用於疫情防控的研發支出,積極輔導企業按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75%。

6、 蔬菜和部分鮮活肉蛋品流通環節免徵增值稅政策。

根據江蘇省政府《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 推動經濟循環暢通和穩定持續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第7條,落實好蔬菜和部分鮮活肉蛋品流通環節免徵增值稅政策,國家儲備商品有關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優惠政策以及大宗商品倉儲設施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關於主動作為精準施策 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通知》第六條,對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徵增值稅,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徵增值稅。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徵增值稅。中央和地方部分商品儲備業務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對物流企業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7、中小企業可申請辦理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符合條件的可以免徵增值稅等。

江蘇省政府辦公廳發《關於支持中小企業緩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保持平穩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第1條,對因疫情遭受重大損失或發生嚴重虧損的中小企業,可申請辦理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

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關於主動作為精準施策 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通知》第八條,中小企業受疫情影響較大,要積極幫扶,進一步加強稅收政策輔導宣傳,不折不扣落實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優惠政策。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或季度銷售額3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暫緩收繳工會經費。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按50%徵收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落實小微企業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

8、旅客運輸、餐飲、住宿等行業的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免除納稅義務。

江蘇省政府辦公廳發《關於支持中小企業緩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保持平穩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第1條,旅客運輸、餐飲、住宿等行業的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及時辦理定額調整申請,對不達起徵點的一律免除納稅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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