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知識產權法庭再聘20名技術調查官

為解決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技術焦點歸納難、技術事實查明難等問題,規範技術調查官參與知識產權案件訴訟活動,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技術調查官參與知識產權案件訴訟活動的若干規定》,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繼2019年4月23日上午舉行首批技術調查官聘任儀式聘請26名技術調查官之後,2020年4月26日再次聘任20名技術調查官。本次選任的20名技術調查官來源廣、技術業務能力強,既有來自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專利審查協作河南中心、市場管理部門的專家教授,還有來自企業業界技術精英。

技術調查官制度是通過專業技術人才,從技術事實的爭議焦點以及調查範圍、順序、方法等方面提出建議,有利於查清案件事實,確保裁判公正,有助於提高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水平,是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手段和必然要求,能夠進一步激發創新創業的積極性,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不斷增強經濟創新力和競爭力。鄭州知識產權法庭認真總結第一批技術調查官的相關經驗,完善技術調查官選任程序,對選任對象、選任條件、考評考核等作出更加細緻的規定,建立了全方位、多層次的管理制度,並不斷加強對技術調查官的培訓,為技術調查官履職提供保障,將大大提高訴訟效率和案件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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