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善待”民辦培訓學校

“不要送孩子去校外培訓學校上課”這是疫情發生前的聲音。這是赤裸裸的歧視!

“疫情沒有結束嚴禁送孩子到校外培訓學校上課。”這是疫情期間的聲音。

看上去,此時說這句話好像很合理。但事實是這樣嗎?

其實,這也是赤裸裸的歧視和侵犯!

請“善待”民辦培訓學校

下面,諮詢8點半來給大家分析一下:

因為合法的校外培訓學校是受法律保護的,和公辦學校享有一樣的權利,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去阻止家長送孩子到合法的校外培訓學校學習。

疫情期間,校外培訓學校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並未違規開展線下培訓,且大多數校外培訓學校積極行動,為全民抗擊疫情獻出了自己的一份力。截止筆者發稿時(4月20日),全國幾乎所有行業都已經復工生產了,民辦培訓學校仍停工停學。民辦培訓學校積極支持黨和政府的防控工作,也深知學生的生命健康高於一切。所以,所有的民辦培訓學校無怨無悔,靜待花開。

可是,偏偏有“疫情沒有結束嚴禁送孩子到校外培訓學校”這樣的聲音。你怎麼不說“疫情沒有結束禁止孩子去娛樂場所”?不說“疫情沒有結束禁止孩子去電影院”,為什麼要強調不能去校外培訓學校?你不知道校外培訓學校還沒有復工開學嗎?

這讓我很容易想到這樣一個場景:銀行大廳的LED顯示屏經常滾動播出這樣一則標語:嚴禁參與非法洗錢。洗錢,這是違法犯罪的行為,該打擊,該禁止。可是,誰給你的權力這樣對待合法的校外培訓學校?

請“善待”民辦培訓學校

這些聲音僅僅是來自於普通民眾嗎?令人難以想象且不可思議的是:這些聲音居然都來自於公辦學校(不少公辦學校的官網上明確寫著,有些學校開家長會也經常講到)。

我寧願相信說這些話的人是好意:擔心孩子的身心健康,擔心孩子的成長。可完全是嗎?就算完全是,這樣的思想是否太過於幼稚和狹隘,這應該是公立學校老師發出的聲音嗎?這些“官方”的可笑的聲音,就不是一種歧視和侵犯!

《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一條就規定:“維護民辦學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同時,第五條規定:“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可如今,民辦校外培訓學校似乎已被打入“冷宮”!幾乎所有的學校都已開課或者有了明確的復課計劃,但截至目前似乎還沒有一個地方對校外培訓學校有開課計劃!開課無期等待,老師大部分堅持不住被迫轉行、離職,小半年沒有收入,高額的房租已經壓得學校法人喘不過氣來,據一位民辦培訓學校負責人講,他們身邊一部門同行已經被迫轉行,因為遲遲等不到開學通知,老師已經走了一大半......

《民辦教育促進法》已頒佈十多年,可至今民辦校外培訓學校仍被如此"侵犯"!最可怕的是:很多被侵犯的民辦校外培訓學校因身輕言微,不得已只能接受,不要說維權,就連“喊疼“的聲音也不敢發出。

2019年3月7日下午,教育部長陳寶生說:“治理校外培訓機構,我們是不獲全勝絕不收手。一些違規的培訓機構跟我們打游擊戰,我們就打持久戰,跟我們打麻雀戰,我們就打攻堅戰!”

請注意:部長說的是“打擊違規的校外培訓機構”,並不是說打擊“培訓機構“!打擊違規的校外培訓機構是全社會要做的事,任何人都無條件支持,但請不要打擊正規的校外培訓機構!尤其是公立學校以及廣大的公立學校的人民教師,請善待正規的民辦校外培訓機構,善待那些全心全意以育人為本的民辦校外培訓機構的老師。

請“善待”民辦培訓學校

本想說“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又怕有人站出來不認校外培訓學校這個兄弟;況且,曹植說這句話時有求饒的意思。一群為教育事業奮鬥的人類靈魂工程師,本是頂天立地的鬥士,又豈需求饒?

——所以,不說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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