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山東省縣級以上行政區劃變更情況

1958年山東省縣級以上行政區劃變更情況


  山東省人民委員會1月22日製訂了《關於改變專署的性質任務和調整機構編制》(草案),這個文件重新強調要使專署真正成為省人民委員會派出的督察機關。其任務是代表省人民委員會督促檢查和指導所屬各縣的工作。與此相應,省人委直接領導縣、縣人委直接對省人委負責。專署機構的編制也作了相應的調整和精簡。
  8月至12月期間全省縣機關駐地的通名由原來的××鎮陸續更改為××公社。
◎內務部1958年4月18日批准:
 1.臨清縣的馮圈鄉(馮圈、郭圈、楊圈、丘圈等4個自然村)劃歸館陶縣領導。
 2.肥城縣的段天井、鐵山2村劃歸平陰縣領導。
 3.濟寧縣的前、後、中三里營及小趙莊等4個村劃歸濟寧市領導。
 4.濟南市全部郊區劃歸歷城縣領導。
 5.長清縣的大楊莊、擔山屯、宋家莊、前周王莊、後周王莊、仁裡莊、鄭家莊、董家莊、馬家莊、陡溝、黃山店、大廟屯、任家莊、張家莊、王付莊、水屯、雞而屯、殷家林、河頭王家莊、北橋莊、羅而莊、六律莊、第三峪、第四峪、楊亂、白果園、大石橋、榆行、小北峪、小窯、石灰溝、臺子池、十八盤、上陳家莊、下陳家莊、蔡柳溝、花坦莊、狼窩、三合莊、辛莊、小北莊、候家莊、九曲、黃豆峪等44個自然村劃歸歷城縣領導。


 6.章丘縣的牛旺、東、北、西徐馬、高家莊、界溝河等6個自然村劃歸歷城縣領導。
 7.齊河縣的梅花花山村、山東村、山西村、月牙壩等4個自然村劃歸歷城縣領導。
◎歷城縣駐地由趙家莊遷至洪家樓。(1958年4月曆城縣人民政府報告備案)
◎將招遠縣的昌丘、於家村、溝子於家村、小韓家村、大楊家村、小楊家村等6個村劃歸掖縣領導。(1958年4月)
◎設立泰山市,以泰安縣城關鎮的行政區域及其附近地區為其行政區域。(國務院1958年6月批准)
◎將文登縣的埠前鄉劃歸牟平縣;將小城鄉與溫泉鄉的南、北虎口、廟口、壁子等4個村劃歸威海市領導。(1958年7月)
◎濟寧縣的薛口、西劉莊2鄉及許莊鄉的一部村莊劃歸濟寧市領導。(1958年9月)
◎章丘縣駐地由城關遷至明水。(1958年9月)
★城武縣改名為成武縣。(1958年10月18日國務院批覆)(據城武縣誌記載,成武古漢邑,以高帝駐蹕得名,至明洪初鑄印誤加以土,至今因之,從此誤“成”為“城”,延用下來,因本省尚有武城縣,因字形相同,往往將城武為武城之誤,於改。)
◎孤島人民公社原屬廣饒縣,現由淄博專署領導。(析利津縣東部的建林、永安等4處人民公社設立縣級孤島人民公社)(1958年10月20國務院批准)

◎青島市嶗山郊區的辛家莊、逍遙村、大堯家、徐家村劃歸市南區。(1958年9月)
★撤銷福山縣,將其行政區域劃歸煙臺市。(1958年10月20國務院全體會議第81次會議決定)
◎濟陽縣將陳家、國家、高家、道口等4村劃歸商河縣領導。(1958年10月)
◎淄博市淄川區所轄傅家,鄒平縣房鎮、馬尚,桓臺縣石橋、江西、衛固等處人民公社劃歸張店區。(1958年10月)
◎嶧縣駐地由嶧城鎮遷至棗莊。(1958年11月21日)
★1958年12月20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83次會議決定:
 1.撤銷泰安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泰山市,並將泰山市改名為泰安市。
 2.撤銷博山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淄博市。
 3.撤銷利津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沾化縣
 4.撤銷陽信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無棣縣
 5.撤銷濱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惠民縣。
 6.撤銷齊東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分別劃歸鄒平、博興2縣
 7.撤銷桓臺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博興縣。
 8.撤銷定陶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分別劃歸菏澤、成武2縣。

 9.撤銷濟寧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分別劃歸濟寧市和微山縣。
10.撤銷嘉祥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分別劃歸濟寧市和金鄉、鄆城、鉅野3縣
11.撤銷滋陽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分別劃歸曲阜縣。
12.撤銷武城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夏津縣。
13.撤銷樂陵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商河縣。
14.撤銷濟陽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臨邑縣。
15.撤銷平陰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東山縣。
16.撤銷臨清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臨清市。
17.撤銷館陶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冠縣。
18.撤銷陽穀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壽張縣。
19.撤銷莘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分別劃歸範縣、冠縣2縣。
20.撤銷東阿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分別劃歸茌平、壽張2縣。
21.撤銷禹城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分別劃歸高唐、齊河2縣。
22.撤銷德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分別劃歸德州市和平原縣。
23.撤銷聊城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設立聊城市。

24.撤銷長島、黃縣2縣,將原2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蓬萊縣。
25.撤銷萊西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萊陽市。
26.撤銷牟平、福山2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萊陽縣。
27.撤銷乳山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分別劃歸文登、海陽2縣和煙臺市。
28.撤銷濰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濰坊市。
29.撤銷臨淄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益都縣。
30.撤銷臨沂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設立臨沂市。
31.撤銷沂南縣,將原縣的行政區域全部劃歸莒縣、蒙陰、沂水3縣和臨沂市。
◎1958年11月山東省決定:
 一、專區的調整:
 1.撤銷泰安專區,將東平、平陰、肥城3縣劃歸聊城專區;將泰安市及章丘、長清、泰安、萊蕪、寧陽6縣劃歸濟南市領導。
 2.撤銷菏澤專區,所屬各縣全部劃歸濟寧專區。
 3.惠民專署與淄博市合併為淄博專區,專署駐淄博市張店。原屬惠民專區的商河、臨邑、樂陵、濟陽4縣劃歸聊城專區。淄博市改為專署轄市。
 4.昌濰專區的博山縣劃歸聊城專區;膠縣、膠南2縣劃歸青島市領導。

 5.萊陽專區的即墨縣劃歸青島市領導。專署遷駐煙臺市,並更名為煙臺專區
 二、縣市建制的撤消與合併
 1.撤銷利津縣的建制,將所屬地區全部並於沾化縣
 2.撤銷濱縣的建制,將所屬地區全部並於惠民縣領導。縣治遷駐北鎮。(除閻家公社66個村劃歸沾化縣外,其餘併入惠民縣。)
 3.撤銷陽信縣的建制,將所屬地區全部並於無棣縣。
 4.撤銷桓臺縣的建制,將原轄的石橋、江西、衛固等3個鄉共53村,劃歸淄博市領導,其餘地區全部並於博興縣。
 5.撤銷齊東縣,的建制,將原轄的東方紅二、四、五、六、七社劃歸鄒平縣領導;一、八、九社劃歸博興縣;(所轄之九戶、青城、黑裡寨、花溝、魏橋、碼頭等6處人民公社併入鄒平縣,其餘併入博興縣。)同時將博興縣東部打漁張灌區一帶的太陽昇五、六、七、八、九、十社,劃歸廣饒縣。
 6.撤銷博山縣的建制,將所屬地區全部全部並於淄博市。所轄南博山、郭莊、源泉、池上4處人民公社劃歸博山區;其餘口頭、太河、邊河、田莊、峨莊、蓼塢、南仇等7處人民公社劃歸淄川區。(其所轄東坪、太河、蓼塢等8處人民公社劃入淄川區;淄川區所轄蘇孔等2鄉劃歸周村區,傅家鄉18個自然村劃歸張店區。)

 7.撤銷定陶縣的建制,將保寧、張灣、力本屯、鄧集等4個鄉(3個公社),劃歸菏澤縣;其餘地區全部劃歸成武縣領導。
 8.撤銷嘉祥縣的建制,將西部的黃垓、老僧堂、梁保寺等3個鄉及張樓附近的村併入鄆城縣;孟姑集、燻山2個鄉及大山頭鄉的西半部劃歸鉅野縣;核桃園、滿洞2鄉劃歸金鄉縣;其餘全部劃歸濟寧市領導。
 9.撤銷濟寧縣的建制,將康驛公社劃歸汶上縣;馬坡公社(以萬福河為界)劃歸微山縣;其餘全部地區並於濟寧市。
10.撤銷滋陽縣的建制,將所屬地區全部並於地區曲阜縣。縣機關由曲阜城遷駐兗州城。
11.撤銷莘縣的建制,將北部的王奉、燕店2個鄉劃歸範縣;其餘全部並於冠縣。
12.撤銷館陶縣的建制,所屬地區全部並於冠縣。
13.撤銷臨清縣的建制,所屬地區全部並於臨清市領導。
14.撤銷陽穀縣的建制,所屬地區全部並於壽張縣。
15.撤銷東阿縣的建制,將曹廟、劉集2公社劃歸茌平縣;其餘地區全部地區並於壽張縣。
16.撤銷禹城縣的建制,所屬地區全部並於高唐縣。
17.撤銷德縣的建制,將鹹河以北地區全部劃歸德州市;漳衛新河以東之9個人民公社併入平原縣。

18.撤銷樂陵縣的建制,所屬地區全部並於商河縣。
19.撤銷濟陽縣的建制,所屬地區全部並於臨邑縣。
20.撤銷平陰縣的建制,所屬地區全部並於東平縣。
21.撤銷武城縣的建制,所屬地區全部並於夏津縣。
22.聊城縣改建為聊城市。
23.撤銷長島縣的建制,所屬地區全部並於蓬萊縣。原長島縣行政區域設立長島人民公社。
24.撤銷黃縣的建制,所屬地區全部並於蓬萊縣。
25.撤銷萊西縣的建制,所屬地區全部並於萊陽縣。
26.撤銷乳山縣的建制,將南黃、洋村2鄉劃歸文登縣;將育黎、崖子、午極、石頭圈、上冊、馮家、下初、諸往等8個鄉劃歸煙臺市領導;夏村、海陽所、白沙灘、唐家、乳山寨5個鄉劃歸海陽縣。
27.撤銷牟平縣的建制,所屬地區全部並於煙臺市。
28.撤銷福山縣的建制,所屬地區全部並於煙臺市。
29.撤銷濰縣的建制,所屬地區全部並於濰坊市。
30.撤銷臨淄縣的建制,所屬地區全部並於益都縣。
31.臨沂縣改建為臨沂市。
32.撤銷沂南縣的建制,將蘇村、銅井、庫溝、界湖、蒲汪、張哨、張莊、新集、白石埠等9個鄉及依汶、孫祖2鄉的50個村劃歸沂水縣;將馬牧池、雙後、岸堤、孟良崮等4個鄉及孫祖鄉的28個村劃歸蒙陰縣;李官、青駝、磚埠子、葛溝、楊坡等5鄉劃歸臨沂縣領導。將張哨鄉東部7個村、蒲王東部6個村劃歸莒縣領導。

33.泰安縣與泰山市合併為泰安市。
 三、個別縣界的調整:
 1.蒼山縣的稅郭鄉劃歸嶧縣領導。
 2.沂水縣官莊鄉劃歸安丘縣領導。
 3.新泰縣的石萊鄉劃歸泗水縣領導。
 4.滕縣的歡城、殷莊2個鄉和金河鄉的7個村劃歸微山縣領導。
 5.鄒縣南部王村、看莊2鄉各一部共計26村劃歸滕縣領導。
 6.文登縣的草廟、溫泉、石嶺等3個鄉及小院鄉的4個村劃歸威海市領導。
 7.榮成縣的橋頭、泊於家、觀裡等3個鄉劃歸威海市領導。
 8.平原縣的四女寺、黃河崖、沙王莊、卜官屯登個鄉劃歸德州市領導。
◎牟平縣將原通海鄉的大、小虎嵐、正甲夼、臥龍、石字峴、田家莊等6個自然村劃歸乳山縣。
◎1958年春,原屬鉅野縣的薛家莊、南李莊2村劃歸嘉祥縣孟姑集區。
◎1958年11月,沂水縣官莊(原箕山區)公社劃入安丘縣。同時撤銷沂南縣,將其所屬的蘇村、銅井、庫溝、界湖、蒲汪、張家哨、張莊、辛集、白石埠、依汶10個公社和孟良崮(孫祖)公社的15個村,共481個村劃歸沂水縣。
◎滕縣的驩城、殷莊兩個公社69個自然村劃入微山縣。(1958年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