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還在擔心"小"保險公司會破產倒閉嗎?

經常有人說感覺“大”保險公司安全,擔心“小”保險公司萬一倒閉了怎麼辦?有人已經把這個問題提到銀保監會的官網,看看銀保監會怎麼回答的。


你還在擔心

保險業監管單位是「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銀保監會),直屬於國務院,而且除了保險業,它還負責監管銀行業。


銀保監會對保險業實施監督管理,維護保險市場秩序,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現在有了銀保監會的回答,是不是心裡踏實一些。下面做一個詳細的說明。


事 前 監 管


保險公司的設立,需經過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准,且對股東和資金有嚴格的要求。

你還在擔心


你還在擔心 你還在擔心


你還在擔心

在全國範圍內經營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實收貨幣資本金不低於人民幣五億元,在特定區域內經營業務的保險公司,實收資本金不低於人民幣二億元;

從嚴格意義上來說,保險公司只有相對的大小,所有的保險公司都是非常大的公司,只是有的你不知道而已。


事 中 監 管

你還在擔心

保險公司成立後,銀保監會對保險公司有一套完善的監管制度。有資金監管、再保險機制、償付能力監管。


你還在擔心


你還在擔心

公積金是保險公司不作為股利分配,而用以備用的那部分淨利潤。 目的在於保險公司出現虧損時,進行彌補,無虧損時,則用以增強其償付能力。


你還在擔心

保險責任準備金,是保險公司為了承擔未到期責任和處理未決賠款而從保險費收入中提存的一種資金準備。為履行今後保險給付的資金準備。提存足夠的保險責任準備金是保險人履行賠付責任、保障被保險人權益的重要保證。

你還在擔心

每一張保單,相當於保險公司欠了一筆遠期賬務給消費者,保險公司會為此存一筆責任準備金以便將來到期賠付。


你還在擔心

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必須穩健,遵循安全性原則。


你還在擔心

詳見《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細則。


你還在擔心
你還在擔心

再保險公司就是"保險的保險",也就是保險公司的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為了分散風險,把一些大的承保單位再分保給另一保險公司。


假如在A保險公司買了一份保險,A公司有可能會把這筆業務分包給B保險公司,以後發生理賠,其實是A和B 2家公司一起分攤理賠。為理賠提供了更多的保障。


你還在擔心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第1號-第17號)》,保險業進入償二代體系(中國風險導向的償付能力體系,C- ROSS,簡稱償二代)。

簡單來說,保險公司在正常情況下每季末、每年末都會通過建立詳盡的數學模型和壓力測試後能確保自己有能力在99.5%的概率下無論發生什麼事件都不會倒閉。


銀保監會根據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狀況將保險公司分為三類


你還在擔心

償付能力制度為多級預警制度,安全線第一檔就是償付能力要高於150%,如果低於150%,保險公司就開始緊張了,因為已經喚醒銀保監會的盯梢屬性。但出現償付能力不足並不一定代表保險公司會倒閉。

事 後 監 管


如果上面的事前、事中監管都沒有控制住一些不可控的因素,讓保險公司陷入巨大的財務危機,怎麼辦?

對償付能力不足的保險公司,銀保監會會將其作為重點監管對象,採取以下措施:


你還在擔心

如果更加危險,比如償付能力嚴重不足,銀保監會直接接管,直到償付能力恢復,保險公司能夠正常運營。


你還在擔心

被接管的保險公司的債權債務關係不因接管而變化,也就是保單上的保障利益不會發生變化。

那萬一整頓不好,會不會破產呢?


你還在擔心

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能隨意解散,解散,應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保險公司可以申請破產,還可以依法被強制破產。

所以無論大規模還是小規模的保險公司,還是不同類型保險公司都是可以破產的。

保險公司的規模大小並不能決定破產與否,如果是經營不善,再大的保險公司也會面臨著破產的風險。

但是保險公司也不是想破產就破產的。


你還在擔心

保險公司破產時,人壽保險合同和責任準備金不參與清算,直接轉讓至其他保險公司,正常履行合同義務。

除了《保險法》的以上規定外,作為接盤俠的保險保障基金也要提供援助。《保險法》第一百條中提到,保險公司被撤銷或是被宣告破產時,向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提供救濟,向依法接受其保險合同的保險公司提供救濟。

保險保障基金都是在保險公司破產前就進行注資救助,在協助保險公司恢復正常經營後,會順勢退出,併為保險公司引入新的經營股東。


你還在擔心


目前,國內還沒有因為經營不善,或者償付能力不足破產倒閉的保險公司。

其實,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說,真正需要擔心的,並不是保險公司會不會倒這個問題,而是,你要買的保險到底能為你解決什麼問題。


說明:

有的人說保險公司破產了,保單利益只有之前的90%,依據是《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中的第二十一條。如下:


你還在擔心

第二十一條中,保險保障基金是按照以下規則向保單受讓公司提供救助。在本辦法所稱保單受讓公司,是指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依法實施破產的,接受該保險公司依法轉讓的人壽保險合同的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


就是說破產的保險公司在清算資產時,要把現有的保單轉讓給另一家保險公司,並且給予相應的保單利益。假如資產不夠支付保單利益的時候,保險保障基金進行彌補救助,救助部分不超過保單利益的90%,剩餘的10%由破產的保險公司支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