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土著问题研究》:种族和解视角下的评介

2019年12月,华东师范大学汪诗明教授的新著《澳大利亚土著问题研究:以种族和解为线索》(以下简称《澳大利亚土著问题研究》)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全书64万余字,系统全面地解读了澳洲土著与白人及澳大利亚政府的种族和解进程。该书线索清晰,史料丰富,论证扎实,是世界史领域研究国外民族问题极具重要的作品。

《澳大利亚土著问题研究》:种族和解视角下的评介

《澳大利亚土著问题研究》书影 赵昌/摄

  编写特色

  1.以“种族和解”为研究主线。战后西方国家对民族史书写进行了长期探索,特别是在前殖民国家,围绕殖民历史与前殖民历史,主流民族与少数民族之间关系问题争论不断。在澳大利亚学术界甚至掀起了一场长达数十年、被称为“史学战争”(history wars)的大论战,焦点即是白人是否对土著实行过“种族灭绝”、如何评价殖民者对土著社会的影响等方面。“史学战争”体现了澳大利亚土著研究中“对立”与“消极”的传统研究思路,不利于全面解读澳大利亚土著问题。“种族和解”是《澳大利亚土著问题研究》一以贯之的研究视角,这个视角很好地解释了澳大利亚土著政策的演变历程和土著人的斗争成果,扩大了学界对澳大利亚土著问题的认知外延。

  2.从理论到实证层层递进的研究理路。该书进一步理清了“土著”“原住民”“第一民族”“种族主义”“种族歧视”“种族和解”等一系列概念的学术含义及相互关系,为“种族和解”奠定了理论基础。从公民权、土地权和司法权三个重要方面阐述了土著维护自身权利的斗争,明确了澳大利亚土著权利保护的基本内容,为“种族和解”框定了范围。与此同时,遵循历史发展的纵向线索逐一研究了澳大利亚政府对土著先后采取的屠杀与驱赶、保护与分离、同化和自治政策,总结了澳大利亚“种族和解”的历史进程。

  3.论从史出,史论结合的研究方法。史料的收集是史学研究的基础,也是一份苦差事,最能体现一个学者的基本学术态度与学术追求。《澳大利亚土著问题研究》的史料丰富而全面,中文包括澳、美、英、日等各国学者译著,国内学者的著述。英文包括大量图书、报刊杂志和官方档案文献。扎实的史料基础使本书的立论更加坚实,具有难以驳斥的说服力,也使本书观点更加鲜明。我们从书中几个例子中可以窥见一二:比如为解读土著土地所有权被纳入联邦政治议程的具体过程,作者广泛阅读了惠特拉姆时期(Gough Whitlam)参众两院的议会辩论记录;为科学界定1975年《种族歧视法》的历史地位,该书作者从澳大利亚国家档案馆查找到原文档案,并对该法的重要条款逐条解读,分类阐释,提出该法是澳大利亚第一部人权法案的定位。

  创新观点

  首先,该书对“土著”“种族主义”等学术术语有新的解读。土著何以为土著?该书认为“土著”是西方人认同“自我”而否定“他者”的称谓,土著群体把自己界定为“第一民族”实际是为了显示其地位以及与其他后来民族的区别。对于种族主义,该书区分了文化种族主义和制度种族主义,认为两者既相互联系又存在维度差异。“文化种族主义酝酿在先,而制度种族主义出现在后;文化种族主义是基础,而制度种族主义是发展;文化种族主义既可以是集体的,也可以是个人的,但制度种族主义则呈现集体的特征。”这种区分的意义何在?它为我们解读了自多元文化政策实施之后澳大利亚种族主义发展形态,即更多是文化上的而非制度上的,这使“种族和解”成为可能但注定不会一帆风顺。鉴于文化种族主义对种族和解进程的阻滞,该书作者肯定了“政治道歉”在种族和解中的重要作用,认为官方的道歉能够“匡正历史谬误、矫正公众视听、确定相关责任以及重申道德边界”,这既是“确认真相”的问题,也是对真相理所当然的补偿方式。

  其次,提出土著问题的核心是土地权问题。虽然澳大利亚土著居民一直没有停止在公民权、土地权和司法权这三大问题上的斗争,但最核心的依然是土地权问题。澳大利亚土著对土地权利保护的高峰是1972年1月26日建立的“澳大利亚土著帐篷大使馆”,并开始使用由红、黄、黑组成的三色旗帜,它使澳大利亚的土著问题“国际化”。围绕土地权,汪诗明认为1992年的“马宝裁定”不仅是1993年《土著土地权法》的先声,而且在法理上推翻了澳大利亚在殖民时代之前是无主地的神话,为土著“第一民族”的地位奠定了法律基础。

  最后,关于“种族和解”模式问题的探讨。由于澳大利亚政党政治对种族关系的重大影响,出现了“象征性和解”与“实质性和解”两种形态。该书作者认为“象征性和解”是土著首先争取的目标,它也为持续的种族和解以及“实质性和解”的最终达成奠定基础,而保守主义政党则往往以“实质性和解”为借口逃避承担“象征性和解”的义务,进而阻碍“实质性和解”的达成;反之,仅停留在“象征性和解”也会使和解失去方向和战略性。“象征性和解”与“实质性和解”是“种族和解”进程中不可分割的两个子系统。

  学术价值 

  第一,推进澳大利亚史研究的发展完善。土著问题研究是澳大利亚历史研究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占有不可或缺的地位。我国目前对澳大利亚土著问题的研究或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入手,如石林发的《澳大利亚土著人研究》(四川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或从民族学角度入手,如阮西湖的《澳大利亚民族志》(青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初版,民族出版社2004年再版);也有部分学者从文学角度探讨,如杨永春的《当代澳大利亚土著文学中的身份主题研究》(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2年版)。但是历史学方面的专门研究就比较少了,专著类的成果主要是杨洪贵教授的《澳大利亚混血土著问题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2018年版)。本书从学界较少涉足的土著民族关系领域入手,使国内澳大利亚史研究更加完善,学科基础更加夯实。

  第二,为外国史研究树立标杆。对我国的外国史研究而言,协调两方面的关系非常重要:一方面要深入搜寻一手研究资料,另一方面要保持客观公正的研究立场。一手资料向来是外国史研究的一大阻碍,汪诗明教授十几年磨一剑,使该书的论证建立在大量可靠史料基础上,期间阶段性成果不断,经受了时间的考验。本书对于土著争取权利斗争的评价,对澳大利亚政府各项措施的得失都秉持了客观公正的评价立场,没有出现为迎合主题扭曲材料、对研究对象过分夸大等问题。

  第三,体现了中国学者对土著相关问题研究的新高度。本书作出1975年《种族歧视法》是澳大利亚第一部人权法案的定位、1992年“马宝裁定”在法理上推翻了澳大利亚在殖民时代之前是无主地的神话的评价,体现了我国学者对澳大利亚土著问题和澳大利亚史研究的最新成就,这些成果为后续研究指明了方向。

  学理启示 

  澳大利亚土著是世界原住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长盛不衰的学术话题。随着我国澳大利亚史研究的不断深入,必然有一代代年轻学人加入到这个队伍中来。笔者认为学界后续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开拓:一是全球视野下观察澳大利亚土著问题。汪诗明教授曾撰文阐述澳大利亚种族和解的世界意义问题。笔者认为这种尝试还有继续深挖的空间,澳大利亚土著问题的世界意义远不止人权和国家形象问题,北美印第安人把自己称为“第一民族”,这种称呼也被澳大利亚土著借鉴过来用于争取土地权利,预示着世界范围内土著问题的内在联系,土著问题研究应该放在全球视野下予以考察。二是土著学术史研究。土著研究不仅是对土著问题本身研究,相关的学术史梳理也是其中一个方面,澳大利亚的“史学战争”即是其中一个典型代表。三是跨学科综合性研究。文化人类学、民族学、历史学、政治学、考古学、生态学甚至遗传学方面都已应用于澳大利亚土著问题研究,但学者们往往偏重于其中一种,从多学科的视角进行综合研究的作品目前还较为缺乏。

  该书作者凭一己之力完成了《澳大利亚土著问题研究》这部宏大著作,实为学界幸事!这本书的出版是我国学者为世界原住民研究作出的最新贡献,也必将启迪更多学人,尤其是新一代的年轻学者投身澳大利亚土著问题研究之中。

  (作者单位:江苏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赵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