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才是正宗“蔡林記”熱乾麵?這場直播吸引1500萬網友在線圍觀

武漢復工復產後,“熱乾麵又回來了”成為各大媒體競相報道的主題。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中央廣播電視總檯社會與法頻道、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聯合舉辦了第9期(總第17期)“現在開庭”全媒體直播,聚焦一起關於武漢熱乾麵品牌“蔡林記”與“蔡明緯 蔡林記創始人及圖”的商標互搏案件。直播廣受關注,光明網、中國青年網、快手等40餘家媒體進行實時直播,直播持續近兩個小時,截至發稿時,近1500萬網友在線觀看。

誰才是正宗“蔡林記”熱乾麵?這場直播吸引1500萬網友在線圍觀

圖為該案正在進行線上庭審。

兩碗“蔡”的前世今生

在武漢,“蔡林記”是一家以熱乾麵為經營特色的小吃麵館的老字號。據說,熱乾麵是蔡明緯先生在上世紀四十年代初發明的,他也是“蔡林記”的創始人。由於歷史原因,蔡氏本人沒有申請註冊“蔡林記”商標,而是由蔡林記熱乾麵館申請註冊了“蔡林記”商標。後來,蔡林記熱乾麵館改製為武漢蔡林記商貿有限公司(簡稱蔡林記商貿公司),“蔡林記”商標也隨之過戶給蔡林記商貿公司持有。同時,蔡明緯之子蔡漢文參股設立了湖北鼎金耀餐飲服務管理有限公司(簡稱鼎金耀餐飲公司),該公司申請註冊了三枚“蔡明緯 蔡林記創始人及圖”的商標。蔡林記商貿公司針對這三枚商標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無效宣告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支持了其請求,鼎金耀餐飲公司不服,遂起訴至法院。

2015年,鼎金耀餐飲公司申請註冊了三枚“蔡明緯 蔡林記創始人及圖”商標,分別核定使用在第30類“麵條、穀粉制食品”商品和第40類“麵粉加工”、第35類“廣告”等服務上。蔡林記商貿公司於2018年6月27日對上述三枚訴爭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


商標互搏之路

國家知識產權局經過審理認為,三枚訴爭商標與蔡林記公司在先註冊的“蔡林記”等商標構成同一種或類似商品和服務上的近似商標,違反了商標法第三十條、三十一條的規定,據此,裁定對三枚訴爭商標予以無效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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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蔡林記商貿公司擁有的“蔡林記”系列商標

鼎金耀餐飲公司不服上述行政裁決,遂向北京知產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鼎金耀餐飲公司提出了兩點主要理由:一是原告公司的訴爭商標與第三人蔡林記商貿公司在先申請註冊的“蔡林記”商標在文字、發音、含義、圖形構成、構成要素、顯著識別主體等方面均存在明顯差異,不易造成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的混淆,不構成近似商標。

二是原告公司是由蔡明緯之子蔡漢文先生創立的,“蔡林記創始人及其傳承人”有權在商標中表明身份。經過原告公司的長期使用,訴爭商標中“蔡明緯”具有極高的顯著性,並取得了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已經與原告形成一一對應關係,具有顯著識別性和區分性。綜上,鼎金耀餐飲公司請求法院依法撤銷被訴裁定,並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裁定。

法院受理後,依法通知蔡林記商貿公司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4月24日上午,北京知產法院採用線上開庭的方式,對上述案件進行了審理。合議庭經過審理認為:三案的訴爭商標均由文字“蔡明緯”、“蔡林記創始人”及圖形三部分要素構成,各引證商標均包含文字“蔡林記”。一方面,訴爭商標的主要識讀部分“蔡林記創始人”完整包含了各引證商標的文字部分“蔡林記”;另一方面,從文字含義上理解,訴爭商標的主要識讀部分“蔡林記創始人”易被理解為“蔡林記”的最初創辦者。同時,根據在案證據,引證商標“蔡林記”經第三人持續使用、宣傳,在熱乾麵商品上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對於相關公眾而言,“蔡林記”商標與第三人已經形成較為固定的聯繫。在此情況下,

訴爭商標的文字內容極易使相關公眾認為其所標識的商品或服務來源於第三人或者其提供者與第三人之間存在特定聯繫,從而產生混淆誤認。因此,被告關於三案訴爭商標與各引證商標分別構成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的結論正確。原告關於其股東蔡漢文系蔡明緯之子因而有權使用含有“蔡林記”文字商標的主張,缺乏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最終,法院一審判決:原告三案的訴訟請求均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駁回原告湖北鼎金耀餐飲服務管理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

像“蔡林記創始人”這樣的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北京知產法院建院五年來一共受理了約五萬件,超過該院總收案量的60%。

注:

“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是指當事人因不服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的商標駁回複審、商標不予註冊複審、商標撤銷複審、商標無效宣告及無效宣告複審等行政行為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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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擦亮“老字號”的金字招牌

北京知產法院作為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依法專屬管轄全國範圍內的商標知識產權授權確權行政案件的一審法院,相關案件的審理結果直接影響全國範圍內商標權利運用、管理和保護的水平。建院五年多以來,北京知產法院始終注重發揮司法保護導向作用,公正高效行使司法審查職能,懲治商標惡意註冊,提升知識產權質量,促進知識產權授權確權行為規範化。

同時,隨著我國老字號品牌保護意識逐步增強,涉及老字號的知識產權糾紛仍然頻發。據統計,僅2018、2019短短兩年間,北京知產法院就審結了如“內聯升” “老王麻子膏藥”“榮寶齋”等近200件涉及老字號的知識產權案件,其中商標授權確權案件佔比約65%。

老字號是重要的商業資源和珍貴的文化遺產,是我國傳統商業文化的重要載體和集中體現。因為歷史原因,像“蔡林記創始人”這種糾紛可能是相關家族成員之間的內部紛爭,也可能是家族成員與老字號後續經營者之間的糾紛。因此,明確權利主體,釐清權利邊界,才能真正運用法律為老字號增添新力,促其重煥生機。人民法院在通過司法裁判定分止爭的同時,一直秉持公平誠信原則,尊重歷史因素,對老字號的正當合法利益予以全面保護,為市場主體提供明確、穩定、可預期的司法指引,從而促進市場公平、有序、規範的競爭秩序,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來源: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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