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活禽銷售區單獨分區 與其他食用農產品嚴格分開

重慶:活禽銷售區單獨分區 與其他食用農產品嚴格分開

南岸區一家農貿市場。資料圖片

華龍網-新重慶客戶端4月17日12時50分訊(記者 李華僑)今(17)日,華龍網-新重慶客戶端記者從重慶市市場監管局獲悉,日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了《重慶市農貿市場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規範》(以下簡稱《規範》),在全市範圍內全面推進農貿市場食品安全規範化管理工作。《規範》的制定,對改善我市農貿市場食品安全管理狀況、推動我市農貿市場標準化規範化建設,解決各地農貿市場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標準不統一,要求不一致等問題具有重要意義。

活禽銷售區單獨分區 宰殺區域要相對封閉

《規範》提出在允許活禽交易和宰殺的地區倡導實行活禽集中屠宰,冰鮮上市銷售。市場內有活禽交易和宰殺行為的,活禽銷售區要單獨分區,與其他食用農產品嚴格分開;宰殺區域要相對封閉,與銷售區之間實施物理隔離,避免消費者與活禽直接接觸。

《規範》對進入市場銷售的食用農產品提出了具體的准入要求:果蔬類食用農產品,應查驗其食用農產品產地證明或者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畜禽類食用農產品,應當查驗並留存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查驗檢疫標誌;銷售豬肉產品,還要查驗並留存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和非洲豬瘟病毒檢測報告;銷售進口食用農產品的,查驗並留存海關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文件。銷售者無法提供食用農產品產地證明或者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的,市場開辦者應當進行抽樣檢驗或者快速檢測,檢測結果合格後方可進入市場。

市場開辦者每季度至少1次詳細檢查 對農產品進行抽樣

《規範》明確,市場開辦者應按照要求對入場銷售者開展每季度不少於1次的詳細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發現銷售者有違法違規行為或食品安全事故隱患時,應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並及時向所在地區縣(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規範》要求市場開辦者對場內交易的食用農產品進行抽樣,每日開展檢測的數量應覆蓋該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品種的10%及其以上。同時在完成當天檢測任務的同時,積極推出“你點我檢”服務,主動承擔群眾送檢的食用農產品檢測任務,及時將檢測結果告知消費者,並做好登記。

《規範》明確,市場內銷售散裝熟食的銷售者應配備冰箱冰櫃等冷藏設施,配備紗網、玻璃窗等防塵、防蠅、防蟲設施,或具備同樣功能的密閉售賣櫃,專用取放工具及盛放的容器等,避免消費者直接接觸散裝食品。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應當取得健康證明;從事即食食品加工和直接入口食品經營的人員應穿戴工作服、帽、手套,佩戴口罩。

在主城試點建設9個“智慧監管”農貿市場

《規範》鼓勵市場開辦者開展智慧農貿市場建設,通過更新技術手段,配備智能電子秤等設備,引入電子化消費模式,實現經營信息、食用農產品來源及銷售去向、檢測結果信息等全程電子化,分級分步實現市場監管部門與農貿市場食品安全管理平臺的互聯互通。

下一步,市場監管系統將積極推進農貿市場“智慧監管”,先期在主城九區試點建設9個“智慧監管”農貿市場,以試點“智慧監管”農貿市場建設為契機,進一步完善智慧食品監管平臺構建,推動全市農貿市場食品安全規範化管理工作。目前,重慶大渡口區半島逸景農貿市場作為首家智慧監管農貿市場已經投入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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