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禁止聚眾娛樂

1月26日19時許,浙江省嘉興海寧市公安局接群眾舉報:硤石街道某棋牌室不執行海寧市政府要求全市棋牌室暫停營業的決定,在當天下午已有協警上門告知勸阻的情況下,仍在營業。

接到舉報後,該局民警趕往棋牌室,發現室內有3桌人員正在進行棋牌活動。民警要求棋牌室立即停止經營,並勸散棋牌室內相關人員。在此期間,棋牌室經營者範某兒子與民警發生口角,後被旁人勸開。不料,範某的妻子王某某突然用拳頭擊打正在執行職務的馬警官。經鑑定,馬警官傷情未達到輕微傷標準。后王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海寧市公安局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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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嚴控期間,王某某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公務的人民警察,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涉嫌構成妨害公務罪。鑑於王某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並自願認罪認罰,對其予以從輕處罰。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以及第五款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的規定,法院判決王某某拘役一個月。

公益提醒:在肆虐的疫情面前,沒有局外人。任何違反疫情防控工作的行為,都有可能涉嫌犯罪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現在正處於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廣大市民朋友要嚴格遵守政府發佈的防疫控疫規定,積極配合國家的工作,共同迎來這場戰爭的勝利。生命重於泰山,防控就是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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