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身份證遭人冒用 無辜大學生莫名“揹負前科”

來源:新民晚報

在人來人往的路口,在人山人海的景點,你突然發現:口袋裡的身份證不見了!登不了機,住不了酒店,看不了美景……然而,丟了身份證帶來的麻煩可不止這些!

身份證是人們出行、工作、就業等參與社會活動的通行證。弄丟身份證將面臨怎樣的後果?你可能會“多了”好幾個手機號,突然“當上了某企業老闆”,甚至一不小心“有了案底”!日前,嘉定區檢察院以盜用身份證件罪對犯罪嫌疑人王某依法批准逮捕。

遺失身份證遭人冒用 無辜大學生莫名“揹負前科”

△圖片來源:網絡

大學生畢業後求職第一站慘遭打擊

又是一年招聘季,和同學們一樣,大學生小李早早地就開始尋找他的第一份工作。但是誰能想到在求職過程中,小李竟然意外發現自己“犯過罪”?

眾所周知,許多工作單位會對新招聘的員工是否有犯罪記錄進行審查。大學剛畢業的小李,懷揣著夢想踏上社會。經過重重面試篩選,破關斬將的小李離心儀的崗位僅一步之遙。根據單位的要求,他前往當地派出所申請無犯罪記錄證明,這時的他突然接到一個如雷轟頂的消息:他“坐過牢”!丟失了嚮往的工作機會,飽受打擊的他不得不踏上洗清冤屈之路……

丟了一次身份證,為何變成“犯過罪”

百思不得其解的小李這才想起,自己2017年5月份在上海遊玩時丟失過一次身份證。這次被告知有“犯罪記錄”,會不會與丟失的身份證有關?於是,小李便前往派出所進行報案。原來小李猜想的沒錯。經警方調查,2017年5月,犯罪嫌疑人王某以50元的價格從一陌生男子手裡購買了小李的身份證。王某於2017年6月份實施盜竊,被抓獲後一直在冒用小李的身份證。

檢察官依法履職,還大學生清白

嘉定區檢察院受理該案後,調閱了原案全部案卷資料,積極督促公安機關開展調查,進行捺印指紋、DNA血樣、戶籍信息、行動軌跡等一系列證據比對以及對相關證人的走訪調查。承辦檢察官根據證據進行判斷,小李確實並非當時實施盜竊的作案人員。經嘉定區檢察院提起抗訴,原審判決中的“小李”已更正為“王某”。

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行為嚴重影響了小李的就業和生活。小李在發現自己身份被冒用後,為證明自己的清白,從老家到上海往返多次,不僅因為沒找到工作沒有收入來源,還承擔著很大的經濟損失和心理壓力,對於急切想在社會上立足的他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因此,必須將犯罪嫌疑人王某繩之以法。

嘉定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王某盜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情節惡劣,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二百八十條之一,涉嫌盜用身份證件罪。

檢察官提醒:

身份證是證明本人身份的合法憑證,應妥善保管。一旦丟失,身份證信息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若發現類似“被法人”“被犯罪”等事件,請不要驚慌,應先向公安機關報案,再持相關資料去所在地區的相關部門提出異議,維護自身權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