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套路贷,你必须知道的……

网贷被追债事件已经不是一次两次曝光了,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入坑?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受害?

校园贷、网上的一些借贷,也是需要警惕的,我也接到过很多咨询,说借的本金那么少,到最后要还很多钱,搞不明白。那么,我今天就在这里为大家解析一下:

一、利息高得吓人,还用不用还?

合法的债务是需要偿还的,即借款本金和不超过年利率24%部分的利息需要偿还,这个是免除不了的,除非债权人放弃债权;如果利息不超过36%,自愿还了也就还了;如果支付的利息超过了36%,那超过的部分可以要求债权人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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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什么借钱那么少,最后要还那么多?

我研究过一些网贷平台的合同,看得出是专业人士拟定的。

债务人(借款人)称利息那么高,其实那不完全是利息,它由这几部分构成:借款本金+服务费(类似于中介服务费、手续费,一般为借款本金的30%)+利息(24%)+逾期违约金(不按期偿还,以所有未支付的款项为基数,一般每逾期一天需支付1%(或高或低)的违约金),所以最后的数字很吓人。

首先,这些平台的年利率一般不会超过借款本金的24%,这样约定是合法的。

其次,因为这些平台也类似于或属于中介平台,借贷平台发布借款信息,然后债权人通过该平台向债务人放贷(或以自己的名义,或以网贷平台的名义),所以借贷平台往往以中介费、手续费、服务费等的名义,向债务人收取借款本金30%的费用,这样约定也并不违法,因为民事行为按双方意思自治,只要主体适格,签字了一般就代表知晓、同意了(至于格式条款、霸王条款,那是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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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关于违约责任也是一样,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是可以以所有款项为基数计算逾期还款责任的,如果约定的违约金高了可以要求法院适当调低,所以也并不是说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最后,有些网贷平台往往会预先扣除利息,比如借1000元,扣除利息后只给借款人700块,法律专业术语叫“贴水利息”,这样是不合法的,如果这样操作,借款本金仅为700元。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1日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法[2018]215号,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于各种以“利息”“违约金”“服务费”“中介费”“保证金”“延期费”等突破或变相突破法定利率红线的,应当依法不予支持。

综上,合法债务需要偿还,即本金需要偿还和24%以内的年利率需要支付,其他变相超过的部分可以不予偿还和支付。

网贷、套路贷,你必须知道的……

所以,这提醒我们,不要轻易在网上借贷,即便是要借也要到正规平台借,而且在借款之前一定要看清楚合同条款,否则就会引火烧身。

首先要搞清楚到底是不是套路贷,如果是套路贷,那么请赶快报警!

举一个套路贷的例子:

甲急需用钱,于是就找到乙,让乙借1000万给他,结果乙就借给了甲,甲向乙出具了1000万的借条,过几天后乙又向甲打款100万。然后乙对甲说:兄弟,这个钱我打错了,你现在先不着急还给我,等我问你要了你再给我。甲心想,这不错哟,存在我的卡里还能受一些利息。过一段时间后,乙对甲说:兄弟,有个客户向我借款10万,他需要现金,麻烦你取现金给我。然后,甲就照做了。

网贷、套路贷,你必须知道的……

过段时间后,乙对甲说:兄弟,有个客户向我借款19万,他需要现金,麻烦你取现给我。然后,甲也照做了。乙就如此让甲把100万元,一点一点取现给自己。1000万的借款到期后,甲按照约定把1000万还给了乙。

但是,不久之后,甲却被乙起诉了,理由是甲分别于某年某月某日借款1000万、100万,共计1100万,借款到期后甲只偿还1000万,还剩余100万没有偿还,现在起诉要求偿还,并提供了银行流水,流水显示乙共计转给了甲1100万元。乙表示,之所以只写1000万的借条,是因为后面续借的100万是出于对甲的信任所以就没有再补,借款共计1100万元。但是,甲只有1000万元的还款记录。

那么这就是套路贷。

套路贷就是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通过“虚增债务”“伪造证据(如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制造恶意违约(如故意失联)”“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形成证据链条闭环,并借助民事诉讼程序实现非法目的,即侵占“借款人”合法财产的目的诈骗犯罪。

如果遇到套路贷,赶紧报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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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雷家茂

编排:于一婷

图片来源:网络&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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