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結婚—離婚,從這裡開始一發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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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和婚姻中,經常會出現分手後和好和離婚後復婚現象,人們很形象的把這種現象稱為“吃回頭草”。但老一輩人一般會說:“好馬不吃回頭草。”也就是在愛情和婚姻上,不要走回頭路,分手了就分手了,離婚了就離婚。但現實生活中,有不少青年男女會分後又和,離了又復的現象。有人會問:戀人分手了,夫妻離婚了,重新走到一起,好不好?這個問題,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

兩人分手和離婚後,他們為什麼會走回頭路?無外乎有這樣幾個原因:

第一種是錯誤的分手和離婚。一種是一些青年男女,都年輕氣盛,有時候為一些小事,會賭氣分手和離婚。分手和離婚後,雙方冷靜下來後,後悔了,就又復和。另一種是女生為了引起男生對自己的重視和關愛,假意說分手和離婚,男生被搞厭煩了或者誤解了,就同意分手和離婚,結果女生後悔了,就要求複合交好,男生就同意了。還有一種原因是雙方發生了誤會分手的,誤會解除了,自然又重新走到一起。

第二種是一方或者雙方確實無法忍耐對方的性格、愛好和行為,有一方提出或者雙方同時提出分手和離婚。分手和離婚後一方或者雙方發現還是原來的對象不錯,所以,又重新走到一起。

第三種是因為父母和朋友的勸解,又重新複合。這是因為父母和親朋看著雙方很般配離開了很可惜,就說服他們重新和好。

第四種是有一方出軌,由另一方提出分手和離婚,分手和離婚後,錯誤方誠懇認錯,又重新走到一起。

第五種主要是離婚的,因為,怕孩子受到傷害,離婚後,又復婚。這類夫妻是很有愛心的,為了孩子委屈自己。

不管因為什麼原因,大凡分手和離婚後,重新走到一起,都會在男女雙方心裡留下陰影,只不過是有的嚴重,有的較輕;有的是明顯性的,有的是隱藏性的,都會為今後的雙方關係造成負面影響。原則上是一旦分手或者離婚,最好是不要再走到一起。當然,任何事都不是絕對的,比方說為了孩子重新走到一起,就是正確的理智的選擇。

分手和離婚後,不宜重新走到一起,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一是既就是誤解、賭氣、女生作和小事,分手和離婚,也會使雙方心理產生微妙變化,雙方都會覺得分開是一種很好的解決婚姻問題的方法,大凡分過手和離過婚的,基本上都會出現第二次,有的分分合合好多次,為什麼這樣?因為習慣了。習慣成自然,雙方對分合已經不再害怕。有些行為是不能有第一次的,這就是指男女雙方分手和離婚。

二是如果因為性格、興趣和行為分手和離婚的就更不能重新走到一起,原因是分手和離婚並不能解決這些問題,你千萬不要聽對方說自己改正,這些東西是長期形成的,所謂改只是暫時隱藏和收斂,在一定時期和條件下,他還會舊病復發,還是老樣子,如果不能容忍和接納對方的性格、愛好和行為,已經分手和離婚,就應該堅持,而不應該再走到一起,因為,人只能選擇,不能改造,再走到一起,還會再受一次傷害。

三是如果確實因為性格、愛好、行為和出軌,不能再在一起,千萬不能因為父母和親朋的勸說重新走到一起,因為你們之間的問題並沒有解決,再走到一起,只能是更痛苦。

不管因為什麼原因重歸於好,總有一方會因為要在一起做出讓步,遷就了對方,而另一方潛意識裡會認為,我們分手和離婚的錯誤和原因沒有那麼嚴重,恢復關係後,一切會重走老路。所以,無論分手的戀人,還是離婚的夫妻,當你決定分手和離婚時,就應該想好,分離了就不應再回頭;當分手的戀人和離婚的夫妻,決定複合,就要做好再分手和離婚的準備,如果心靈不夠強大,最好不要複合。這也要求我們的戀人和夫妻,如果沒有真正感到與對方鐵定過不下去了,千萬不要說分手和離婚,因為,這個話說出去,就像射出的箭,是無法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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