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的房子可以買賣嗎如果不合法法院會怎麼判決?

餘生你的峰


1.農村的房子可以賣給本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內成員,但是不能賣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成員或者具有城鎮戶口的人員,否則其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將會被視為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而被認定為無效合同。


2..如果該買賣行為不合法,法院一般會這樣判:

(1)首先會認定涉案的房屋買賣行為不合法,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而認定該房屋買賣合同為無效的合同;

(2)根據原告的訴訟請求或者被告的抗辯理由來裁定是否由被告向原告返還其因該房屋買賣合同獲取的購房款及利息等;

(3)根據案件事實及法律規定支持或者駁回各自的訴訟請求。


希爾今


農村的房子可以買賣,但是有很多限制。最主要的是身份的限制,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村民,可以買賣本集體內的農村房屋。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如果是城鎮居民去購買農村的房屋,是無效的。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佔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筆者曾接觸過一個案件,有個城鎮居民戶口的人,想去農村買一個老房子,他委託那個村裡的一個人去購買,並與那個人簽訂了協議,約定那個人以自己的名義購買同村的老房子,然後再過戶到城鎮居民的名下。農村戶口的人想賺一筆中間費,很快與同村的農民簽訂了買賣合同,第一筆錢20萬元由城鎮居民支付,之後他反悔了;農村戶口的人卡在中間,自己湊錢把尾款付掉,把房子過戶到自己名下。後面城市戶口的人起訴要求確認他跟農村戶口的人簽訂的協議無效,並要求返還20萬元及利息損失,從道德層面看,那人有點不信用,但從法律角度講,這種協議確實無效。協議無效,因協議取得的財產就得各自返還。那個農村戶口的人虧大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第二條規定“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佔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


莊心審判


第一,可以買賣。

第二,根據現有法律規定,賣於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以外的人合同無效。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就是相互返還。法院會確認合同無效讓合同雙方當事人相互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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