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的個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為徵稅對象所徵收的稅。
計提個稅:
借: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實際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等
二、消費稅
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徵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稱。是政府向消費品徵收的稅項,可從批發商或零售商徵收。消費稅是典型的間接稅。消費稅的徵收方法採取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兩種方法。
1.企業生產的需要繳納消費稅的消費品,在銷售時應當按照應繳消費稅額: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2.企業用應稅消費品用於在建工程、非生產機構、長期投資等 其他方面,按規定應交納的消費稅,應計入有關的成本。
借:固定資產 /在建工程/營業外支出/長期股權投資等 科目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3.企業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於委託方提貨時,由受託方代扣代繳稅款。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貸:應繳稅費——應交消費稅
4.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後,直接用於銷售的
借:“委託加工材料”、“主營業務成本”、“自制半成品”等科目
貸:“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5.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收回後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按規定允許抵扣的,委託方應按代扣代繳的消費稅款。
借:應繳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6.企業進口產品需要繳納消費稅時,應把繳納的消費稅計入該項目消費品的成本。
借記“材料採購”等科目
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7.企業收到返還消費稅,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
借:銀行存款等
貸:稅金及附加
8.交納應交消費稅的賬務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等
三、增值稅
以商品(含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徵稅沒增值不徵稅。
- 一般納稅人增值稅賬務處理
採購等業務進項稅額允許抵扣銷項稅額。
購銷業務:在銷售階段,銷售價格為不含稅收入,如果定價是含稅,應還原為不含稅價格作為銷售收入,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作為銷項稅額。
借: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銀行存款等 )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發生 銷售退回的,應根據按規定開具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採購階段:企業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等 )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當月已認證的可抵扣增值稅額]
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當月未認證的可抵扣增值稅額]
貸: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等 )
應納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上期留抵稅額
月份終了,企業計算出當月應交未交的増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
當月多交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増值稅)”科目。
交納增值稅的會計處理
企業當月交納當月的增值稅,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科目核算,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増值稅(已交稅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當月交納以前各期未交的增值稅,通過“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或“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科目,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或“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預繳増值稅,借記“應交稅費——預交増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月末,企業應將“預交増值稅”明細科目餘額轉入“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増值稅”科目,貸記“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科目
2.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賬務處理
小規模納稅企業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核算,不允許抵扣進項稅額。
購進貨物等的增值稅,直接計入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不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核算。
借:原材料等(含增值稅的價款)
貸:銀行存款
銷售: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四、環保稅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汙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應當依法繳納環境保護稅。應稅汙染物是指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
計提環保稅: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環境保護稅
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環境保護稅
貸:銀行存款
五、資源稅
以各種應稅自然資源為課稅對象、為了調節資源級差收入並體現國有資源有償使用而徵收的一種稅。
計提資源稅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資源稅
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資源稅
貸:銀行存款等
企業 收到返還資源稅時
借:銀行存款等
貸:稅金及附加
六、土地增值稅
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並取得增值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土地增值 稅按照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徵收。這裡的增值額是指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後的餘額。
(1)主營房地產業務的企業,應由當期收入負擔的土地増值稅: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2)兼營房地產業務的企業,應由當期營業收入負擔的土地增值稅:
借:其他業務支出
貸: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3)轉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與其地上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一併在“固定資產”或“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轉讓時應交納的土地增值稅
借:固定資產清理/在建工程
貸: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4)預繳土地增值稅的核算。房地產企業收到預收款項時,不能確認收入,會計處理為:借:銀行存款;貸:預收賬款。對於預收款,需要預繳土地增值稅,預繳稅款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増值稅
貸:銀行存款等科目
(5)待該項房地產銷售收入實現時,再按上述銷售業務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處理。該項目全部竣工、辦理結算後進行清算,收到退回多交的土地增值稅
借:銀行存款等科目
貸: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6)待該項房地產銷售收入實現時,再按上述銷售業務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處理。該項目全部竣工、辦理結算後進行清算,補交的土地増值稅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増值稅
貸:銀行存款等科目
七、房產稅
以房屋為徵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房屋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房產稅兩種計稅方法:從價計稅和從租計稅。從租計稅:應納稅額=租金收入×適用稅率12%(個人出租住房為4%)從價計稅:應納稅額=房產計稅餘值×適用稅率1.2%=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適用稅率1.2%
計提房產稅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貸:銀行存款等
八、土地使用稅
以開徵範圍的土地為徵稅對象,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規定稅額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
計提土地使用稅: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土地使用稅
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土地使用稅
貸:銀行存款
九、車船稅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車輛、船舶(以下簡稱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為車船稅的納稅人。
計提車船稅: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車船稅
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車船稅
貸:銀行存款
十、印花稅
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使用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徵收的一種稅。
計提印花稅: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十一、城市維護建設稅
為了加強城市維護建設,擴大和穩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來源,國家開徵了城市維護建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專款專用,用來保證城市的公共事業和公共設施的維護和建設,就是一種具有受益稅性質的稅種。根據城鎮規模不同,採用差別設置稅率的辦法。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分別規定為:市區7%,縣城和鎮5%,鄉村1%。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區、縣城、建制鎮的,稅率為1%。應納稅額=(增值稅+消費稅)*適用稅率
計提城建稅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銀行存款等
十二、企業所得稅
對我國境內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徵收的所得稅
計提所得稅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等
十三、耕地佔用稅
對佔用耕地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際佔用的耕地按面積徵收的一種稅,它屬於對特定土地資源佔用課稅。不需要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十四、車輛購置稅
購買新車時需要繳納的一項稅款,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為10%。
按規定繳納的車輛購置稅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
十五、契稅
發生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權屬轉移的土地和房屋為徵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財產稅。
借: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
貸:銀行存款
十六、文化事業建設費
國務院為進一步完善文化經濟政策,拓展文化事業資金投入渠道而對廣告、娛樂行業開徵的一種規費。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單位(以下簡稱繳納義務人)應按照提供廣告服務取得的計費銷售額和3%的費率計算應繳費額,計算公式如下:
應繳費額=計費銷售額×3%
計費銷售額,為繳納義務人提供廣告服務取得的全部含稅價款和價外費用,減除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或廣告發布者的含稅廣告發布費後的餘額。
計提文化事業建設費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文化事業建設費
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文化事業建設費
貸:銀行存款等
十七、水利建設基金
專項用於水利建設的政府性基金。
計提水利建設基金
借:管理費用-水利建設基金
貸:應交稅費-應交水利建設基金
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水利建設基金
貸:銀行存款
十八、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
計提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借: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應交稅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銀行存款
態度決定著工作的好壞。只有端正工作態度,才能擁有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