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羅馬採用"十一抽殺律"治兵,我國古代將領"更勝一籌",十殺其三


相信大家都聽過這樣一句話: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這句話反映了古代士兵的蠻橫、無理。

這當然不全是士兵的錯,主要是古時候教育不普及,很多人都沒有上過學,思想比較的落後。當兵以後,從事的是武力活動,用拳頭說話,以個人實力來論英雄。

因此,古代當兵的人,都比較的蠻橫。

要帶好這樣的兵,難度肯定相當的大。再加上,古代的人們缺乏了教育,容易被人三言兩語的煽動,要是沒有足夠的治兵手段,一個不留神,這些兵就會發動譁變,屆時會帶來極嚴重的後果。

所以,古時候的將領,定製了非常嚴苛的懲罰制度,為的是達到殺雞儆猴,震懾所有人的目的。

古羅馬採用

當初的古羅馬軍團中,就有一條讓人聞風喪膽的殘酷命令——"十一抽殺律"。

這條律令是什麼意思呢?

這是一種流行於古羅馬時代的連坐制度,意思就是說,如果在對敵的時候,有士兵不認真,那麼就要從10個士兵中隨機抽取1個士兵當眾虐殺。

而且,這種虐殺是很殘忍的,不是說單單把士兵押出來殺掉就完了,而是會讓當場的士兵對其隨意虐待,直到其死亡。

這位被抽出來的倒黴士兵,經過痛苦的虐待後,死像自然會很難看,他難看的樣子,會給當場所有士兵形成視覺衝擊,給所有人敲響警鐘。

另外,十一抽殺律考驗的是個人的運氣了,不管你有什麼軍銜,立過多大的軍功,只要被抽中了,那就是死路一條。

這一點,既反映出了這條命令的公平,又反映出了它的不公平。公平,是因為大家被抽中的概率都是一樣的。不公平,是因為被抽中的人或許是無辜的,卻也要丟掉性命。

古羅馬採用

根據史書的記載來看,在公元前71年,古羅馬著名軍事家克拉蘇就曾經運用這一條律令治兵,他是在鎮壓斯巴達克起義戰爭中使用的十一抽殺律,他用4000人的死亡震懾了所有士兵,最終激起了士兵們的鬥志,取得了勝利。

他這一場戰爭,雖然贏得漂亮,但也留下了詬病,後人們評判他殘酷無情。

瞭解了古羅馬的這一條殘酷的規定之後,或許有人會說:也只有這些蠻橫無理的古羅馬人才會採用這樣慘無人道的規定,我們華夏兒女就不會這樣做,咱們都是以德服人、以理服人。

事實上,這個說法是大錯特錯的。

在我國的歷史上,也曾有將軍治兵,採用過這種類似的規定。

古羅馬採用

杜佑撰寫的《通典》中,有這樣的記載:古之善為將者,必能十卒而殺其三,次者十殺其一。三者,威振於敵國;一者,令行於三軍。

也就是說,古代行軍打仗厲害的人物,一般會在十個士兵中殺掉三個士兵,稍遜一點的將領,也會在十個士兵中殺掉一個士兵。十個中殺三個,可以震懾敵國;十個中殺一個,能夠震懾三軍,令行三軍。

記載的這一條用兵之道,便是大唐李靖的用兵之法。

在李靖看來,想要帶好兵,管好部隊紀律,就需要用士兵的鮮血來震懾所有人,通過這種方法,可以讓活下來的士兵變得更聽話,成為更好的武器。

對於大部分人來說,沒有什麼是比死亡更能威脅人的事了。

古羅馬採用

而上戰場就意味著要面臨死亡的威脅,在這樣讓人恐懼的事情面前,毫無經驗的士兵,或許會臨陣逃脫,或許會跪地求饒。

戰場上的局勢瞬息萬變,士兵的反應,往往影響了戰爭的結局。

所以,為了能讓士兵們在戰場上能有一個好的表現,在訓練他們的時候,就要讓他們學會克服死亡的恐懼,從而直面死亡。

故而,古代的部隊裡設立了很多要讓人命的軍令。

古羅馬採用

如:

洩露軍情者,殺!

胡言亂語擾亂軍心者,殺!

沒有及時趕到戰場殺敵者,殺!

延誤軍情者,殺!

行陣混亂者,殺!

友軍被困不救援,全隊皆殺!

……


一條條帶著殺意的軍令,足以震懾這些士兵們,讓他們明白,他們已經退無可退,只能向前拼搏,或許還能掙得一線生機。

正是因為有這一些嚴苛的軍令,才使得古代士兵們在缺乏教化的情況下,思想落後的情況下,也能變得聽話、懂規矩。

古羅馬採用

雖然說,這一些命令實用性很強,但也顯出了古代治兵的鐵血無情,也更讓我們看到了古時候"命如草芥"的悲涼。

為此,我們更應該佩服這些古代士兵們的勇氣。他們都是有妻兒、有父母的人,但為了保護國家的安危,保護更多人的安危,他們捨棄了自己幸福的家庭,進入了部隊這個殘酷的地方,這種精神,是值得我們去欽佩和讚揚的。

當然,在佩服這些大唐士兵們的勇氣之時,我們也要感嘆一下,生活在當下的我們,有多麼的幸福。

古羅馬採用

如今是一個和平的時代,戰爭很少發生,士兵們的傷亡率也因此大大降低。而且,在這樣一個人人平等的時代,每個人的性命都顯得格外珍貴,不能隨意被人奪走。因此,現在去當兵,就不像古時候那樣提心吊膽,害怕一不小心,悲劇就落在自己頭上,變成那三個裡面的其中之一。

所以,過著這樣安寧和平的生活,我們要學會感恩,要學會銘記。感恩創造這個美好中國的先驅者,銘記落後就要捱打的至理名言,時刻督促自己奮發向上,為創造更好的明天出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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