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治病不夠90天,保險公司拒賠15萬,合理嗎?

我們中國有句老話“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這句話用在保險身上一點都不為過。順利理賠石沉大海,一朝拒賠人盡皆知。

一旦出現個“拒賠”的事情,保險的各種稱號“騙子”、“騙局”等等就紛至沓來。今天,小名就繼續給大家講一個北京日報曾報道的一個保險拒賠案,為大家揭曉拒賠的那些秘密。

男子因治病不夠90天,保險公司拒賠15萬,合理嗎?

發電廠職工因重度腎病離世

家住江蘇的厲先生(化名)是一家發電廠的職工,單位待遇不錯,給每一個奮戰一線的職工都購買了一份15萬保額的團體重疾險 ,讓大家工作更安心。

但是去年2月份的一天,厲先生突然身體嚴重不適,被送往醫院治療,最終被確診為“慢性腎臟病5期”。醫生要求必須馬上進行手術治療,而且讓家屬做好心理準備,後續需要做長期的血液透析治療,花費不是小數目。

由於病情嚴重,在治療期間,厲先生被下達了兩次病危通知,最終還是沒挺過來,在第三次血液透析時,引起併發症,不幸離世。

事後,厲先生家屬便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結果卻遭到拒賠。理由更是匪夷所思:厲先生血液透析時間沒有達到保險合同約定的90天,因此不賠!

男子因治病不夠90天,保險公司拒賠15萬,合理嗎?

保險為什麼堅決不賠?

很多人都會很納悶,什麼情況?人都病這麼嚴重,還要看達沒達到90天,這憑什麼不賠?找藉口而已。

其實,這件事中就涉及到保險的一個重要知識,重疾險並非大家想象中那麼簡單。重疾險的理賠除了大家熟知的“確診即賠”之外,還有兩點:

(1)確診即賠的情況:比如癌症、多個肢體缺失等

(2)採取合同約定的手術:冠狀動脈搭橋手術、心臟瓣膜手術、主動脈手術等

(3)達到合同約定的嚴重狀態:腦中風後遺症、雙目失明、癱瘓、終末期腎病、嚴重腦損傷等

上面的案例中,厲先生顯然就是屬於第3種情況中的終末期腎病,仔細查看其保單,發現上面對這一塊的解釋是這樣的:

男子因治病不夠90天,保險公司拒賠15萬,合理嗎?

所以才會導致保險公司拒賠。

3、法院最終怎麼判?

雙方協商無果之後,鬧至法庭。保險公司和當事人家屬各執一詞,法院最終通過一系列採信,認為雖然厲先生的血液治療時間不夠90天,但是這不是當事人主觀決定的,這是由於治療中途引起併發症,中斷了整個治療。

而且,剛入院時,醫生也明確表示厲先生的病情需要長期維持血液透析治療,表明病情已經相當嚴重,完全符合重大疾病的標準。因此判保險公司按合同約定賠償15萬!

整個事情最終算是得到一個不錯的結果,但是小名老師個人認為相比一條人命而言,15萬的賠償顯然遠遠不夠。

男子因治病不夠90天,保險公司拒賠15萬,合理嗎?

對此,你怎麼看呢?歡迎大家留言區討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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