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風驟雨夜,不進寡婦門”,騷婦猶勝寡婦

“暴風驟雨夜,不進寡婦門”,騷婦猶勝寡婦

針對這句俗語,暴風驟雨不進寡婦門,其實是封建世俗觀念的遺留和對喪夫女性的歧視,是對人性尊嚴的碾壓,至於說有沒有道理,根本沒有道理兩字,純粹地說,就是愚昧和偏見。但即使到今天,在一些不發達的地區,對喪夫之婦依然抱有這種偏見和歧視,這不得不說封建遺毒帶來的危害。

而從這句俗語之中,可以看到喪夫之婦受到歧視的過程有脈可循,而非自古就有,它只是特定時間之下的產物,嚴重的約束了喪夫之婦的餘生生活,在名節代價之下,可謂是血淚斑斑。縱觀整個歷史,它的發展和形成,是有客觀因素的存在。

“暴風驟雨夜,不進寡婦門”,騷婦猶勝寡婦

那麼,小編不就此俗語展開話題,緣何各個朝代會對喪夫之婦形成這種偏見,是誰造就了對寡婦餘生幸福的枷鎖,也不得不追蹤朔源,說說各個朝代對寡婦的看法與約束。也談談貞節碑坊和貞節烈婦從何而來。寡婦守節是自願還是逼迫的,是不得已為之還是心甘情願守節,餘生不嫁。

一:貞節碑坊的由來

最早時期的貞節碑坊,是秦朝時期,秦始皇對巴清喪夫終生不嫁,譽為“貞婦”,為表其節建“懷清檯”。這是最早對守寡婦女立貞節碑坊的由來,但它的本身並不是倡導喪夫之婦為守其節終守不嫁而許以貞節碑坊一說,而是皇帝為表彰孀居之人對社會有貢獻才有的表彰

在秦漢時期,女性倫理中的貞節觀念,並沒有以國家的形勢進行倡導,喪夫之婦也可以選擇再嫁也是再尋常不過的事。

即便到了漢唐時期,男女交往開放,無論是達官貴人還是文人墨士,都是極其開放,而土族與民間則相對保守,故有“髒唐爛漢”一說。

而對貞操的要求,其是男性作為統治階層,對女子的一種要求,這可以表現在男人拈花惹草視為風流,女子即使是在被強暴之下失去貞節,也是跳進黃河洗不清了。

“暴風驟雨夜,不進寡婦門”,騷婦猶勝寡婦

二:被曲解的程朱理學,開創了喪夫之婦的悲慘先河。

宋時程頤曾有“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一說,在非正式場合提出的,而程頤自己也未守己言,他的外甥女喪夫,憂其姐悲,接其女再改嫁。而當時的司馬光提議女子可讀書,范仲淹之子早喪,兒媳改嫁學生王陶,因範之母在其幼時家貧改嫁朱氏。諸如李清照改嫁張汝舟、唐婉再嫁趙士誠。

到了南宋,朱熹將程頤此話摘錄,作為守節之工具,但在當時沒有有起到多大影響,然,到元、明、清時,統治階級將其程朱之學中的“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作為金科玉律,也就是成了喪夫之婦悲慘命運的開始。

被曲解的程朱理學,釀造了多少婦女悲慘之命運,吞金、投井、上吊等等,單從“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理應是男女對等,無論哪一方早喪,另一方理應殉情而死。但卻成了逼迫女性守節的信條。

其實程朱理學此言的本意是,做人應該有節氣。

而到了清代,守節更是到了狹隘的地步,並以律法的形勢作為推崇,並以書藉形式毒害婦女思想,諸如《內訓》、《訓女寶箴》、《古令列女傳》、《閨範入》、《母訓》等,如康熙、乾隆年間藍鼎元所書之《女學》、陳宏謨所書之《教女遺規》、李晚芳所書之《女學言行錄》、王相所書之《女範捷錄》,都是教訓女子必須守節。

喪夫之女守節,不僅僅是思想遭受遺毒之害,更是精神和思想深受其害後的被迫,逼不得已。餘生青燈作伴,孤獨終老,痛苦和矛盾外人難以知曉。

“暴風驟雨夜,不進寡婦門”,騷婦猶勝寡婦

三:守節之遺毒,成為喪夫之婦餘生幸福選擇的攔路虎

把視線拉回到今天,在城市之中這種現象已經很少存在,但在偏遠區域,依然會從骨子裡會表現出寡婦的偏見與排斥。

諸如寡婦門前事非多,暴風驟雨不進寡婦門,更惡毒的是剋夫命,克男人,絲毫流露不出對一個家庭不幸的同情和憐憫,用封建遺毒的標準來決定她們餘生的幸福走向。

不吉,此處的不吉應為不吉祥,意思就是年輕喪偶的寡婦本身為不吉之人,男人沾上就會禍事連連。其實秦漢唐宋,對寡婦的社會道德要求並不苛刻,對於改嫁也是執認同態度。只是在明清時刻,守節一詞愈演愈烈。

然,現在人依然認為,這是千年傳承,實則是百年之間,男人統治階層對女子進行思想與貞節的統治罷了。

然,這種封建糟粕依然被某些人視為道德標榜,繼續用來衡量喪夫之婦是否守節的標準。但對那些生性風流之女子,則是採取默認之態度。

若有男人對喪夫之婦表示出些許的善意或好感,家族長輩則會對其訓示,警告不可接近,否則黴運纏身,視之為不吉不詳之兆。

寡婦理應青燈古佛伴其餘生,這就是有色眼光之下的尺度,至於他人之幸福,則從不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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