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錦衣衛發明的“彈琵琶”, 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酷刑?



我們說到凌遲、車裂等刑罰,可能各位第一反應就是殘忍、慘不忍睹。但是說到“彈琵琶”之刑,則是冠以美名的酷刑,其痛苦程度和殘忍手段,完全不亞於史上任何一種酷刑。

我覺得“彈琵琶”之刑完全可以列為滿清十大酷刑之首,據說“彈琵琶”之刑始創於明朝,是錦衣衛和東廠等特務組織用於言行逼供的一種手段,由於該刑罰過於殘忍,史書記錄也過於隱晦,但行刑的大致過程如下:

將犯人的上衣除去,用鋒利的匕首,在犯人的肋骨上來回的劃,宛如彈琵琶一樣,由此得名!

可以說,經歷過該刑罰的任何犯人,都無法承受該刑罰之痛,行刑完畢以後,犯人血肉模糊,痛苦不堪,但不至於斷氣,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這種絕望的心情,也許只有經歷過的人才能體會到。別說審訊逼供了,一場刑罰下來,任何罪過都會乖乖的承認。

明代錦衣衛發明的“彈琵琶”, 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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