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举行

4月23日至24日,滨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9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文禄,副主任刘凤、王立勇、傅成栋、吕德章等出席会议;王文禄、刘凤分别主持有关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滨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管理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滨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管理规定》,按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滨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关于〈滨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六部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专题询问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滨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关于〈支持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和支持经济发展政策落实情况专题询问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以上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滨州市2018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社会救助情况的报告,书面印发了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以上报告的初审意见;对部分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进行了述职测评;书面印发了关于全市仲裁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市供销社服务乡村振兴改革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市台资企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23次、25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向本次会议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根据滨州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副市长郝吉虎、贾善银、曹玉斌,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李军,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王体功等列席有关全体会议。

会议期间,王文禄主持召开了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68次主任会议,研究了有关事项。

复制保存打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