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女主播打赏,男子将自己3岁女儿卖掉

80后”男子却将3岁的女儿卖了8万元,所得款项大部分用于打赏女主播。15日,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男子监护人资格,指定申请人晋安区民政局为女童的监护人,该男子因卖亲生女,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贵州男子卢某是名“80后”,在莆田打工。因夫妻俩感情不和,2018年10月,妻子曾某离家出走,留下一儿一女。觉得自己一人抚养压力大,卢某就将3岁的女儿卖掉。一大笔钱到手,卢某顿时觉得手头宽裕起来,打工也没什么心思,终日沉迷网络直播。为了获得女主播青睐,他出手阔绰,“献花”送“游艇”,卖女所得的8万元,打赏女主播就花了约7.3万元。(新闻来源:人民法院报)
俗话说虎毒都不食子,可有些人一旦绝情起来,比动物还要狠。回想起历史,在特定时期动荡年代里,也存在无数卖儿卖女的现象案例,但那是生活所迫,又遭逢战乱亦或者是天灾,即便在那特定时段都觉得凄惨无奈,更何况是如今的时代,而且还是为女主播打赏送礼物,就卖掉自己的亲骨肉,是冷血,还是思想的扭曲和变态?都终将成为人性中的悲哀

打赏的心态到底是什么?因为虚荣,因为好色,因为满足屌丝的对自己梦想的期待。然而不知道到什么地步才会懂得,真正和自己血脉相连的是孩子,和自己踏实过日子的是妻子,最终自己的行为,毁掉的是这些亲人对自己的尊重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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