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正常行駛駕駛員無過錯致人死亡,怎麼會是全責?

奮鬥吧大俠


沒有無證駕駛,沒有交通違規,沒有超速,車輛年審等一切都正常,此時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不會被判全責,而交警可能會照顧所謂弱勢群體,在機動車全責情況下,死者家屬可以獲得更多的賠償!不過我建議駕駛員在明知自己無過錯情況下不要妥協處理,認可全責,否則會給後續賠償帶來巨大麻煩!該是什麼責任就是什麼責任,至於由於責任多少而賠償給死者家屬的錢,自然有法律給你做主!切勿保險夠賠就發善心都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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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保護弱者!其實我覺得更加助長歪風邪氣!如果沒有所謂的保護弱者 人人都是交通參與者 !所以人人都要為交通事故負責!沒有什麼弱者不弱者之說! 現在馬路上 電動車 三輪車!或者行人過馬路頭不抬眼不睜的。 你按喇叭 都當沒聽見 心裡就認為反正你不敢撞我! 往往就是這種心態!不是機動車不想停 有些情況是停不下來! 釀成悲劇 誰都不想! 我個人認為交通事故 就應該承擔自己該承擔的責任 不要考慮什麼弱者!人人都遵守交通規則 事故就會減少! 不要在發生中國式過馬路!


不再猶豫152899852


我從事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已經有二十多年,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在交通事故發生之後,很多當事人都認為自己沒有過錯行為。但是,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是由事故辦案民警來認定的。並不是以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過錯行為,就可以不承擔交通事故的責任。


我舉一個案例。

2019年7月,一輛輛機動車與行人在道路上發生了交通事故。

機動車的駕駛人員認為自己在交通事故中沒有任何過錯行為。理由如下,自己有駕駛執照,自己的車輛沒有超速行為,自己的車輛在發現行人橫穿道路的時候已經進行了鳴笛警示。這條道路限速80,經過交警部門委託第三方對車輛進行測速,鑑定車輛的行駛速度為73。

交警部門在責任認定書中認定,機動車的駕駛員承擔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機動車駕駛人員的過錯行為是在道路上未確保安全。


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

發生交通事故之後,事故民警會認真仔細的勘察事故現場,蒐集各種證據。根據各種證據以及當事人的陳述來分析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

事故民警會根據當事人的過錯行為,以及過錯行為在交通事故中所造成的後果嚴重程度,劃分交通事故的責任。

事故民警是經過國家專業培訓過的,而且頒發有資格證書。資格證書分為初級資格,中級資格,高級資格。每一個資格所處理的交通事故的案件類型是不同的,我們要相信辦案民警的專業能力。


可以向法院起訴責任認定書不公平嗎?

我可以給你準確的答案是不可以的。

在國家的相關法律和規定當中,交通事故發生之後,交警部門所出具的責任認定書,在整個交通事故的辦案過程中只是一個證據。

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書的作用,在於在民事調解的時候,大家可以參考責任的劃分來進行民事賠償。

在當事人存在有交通肇事罪或者其他違法行為下,可以參考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書,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如果當事人認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劃分不公正,應該怎麼辦呢?


當事人可以申請責任複核。

交通事故案件的複核是為了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當事人認為,在責任認定上劃分不公正,或者事實不清楚,程序有違法,是可以向上級機關提出複核申請。

複核申請的途徑有兩種。1、當事人可以向事故辦民警直接遞交複核申請書。2、可以向上級機關直接遞交複核申請書。

在這裡大家注意一點,必須要在交警部門下發責任認定書之後,三日之內提出複核申請。如果超過三日,將視為你放棄權利。

上級機關在收到複核申請之後,將會對案件進行全面認真的審核。

道路交通事故複核委員會將在30日之內做出複核結論。


法院是否必須採納交警隊的責任認定書?

在目前的很多交通事故案例當中,法院在進行民事判決或者刑事判決的時候,採納的最主要的證據就是交警隊的事故責任認定書。

但是如果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發現有重要的證據足以推翻交警隊的責任認定時,法院是可以不採納交警隊的責任認定書的。

這種情況出現的幾率是非常小的,因為在交通事故處理當中,事故民警是目前處理交通事故最專業的。除非在有些案件當中存在有主要證據的遺漏,或者有當事人作偽證的情況。


我的個人建議。

發生交通事故後,你如果對交警隊的責任認定不滿意的話,可以採取正當的途徑來解決。

但是我們要相信事故辦案民警的能力。因為在責任認定書的上面,會清楚的寫道,你違反了法律法規是哪一個條款。

希望大家能積極的配合交警的工作,積極的做好交通事故的理賠。


以上就是我對這件事情的個人看法,如有不妥之處,還希望大家在評論區留言補充,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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