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完成工傷職工傷殘津貼、供養親屬的撫卹金待遇調整工作

為保障工傷職工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的基本生活,按照省人社廳會同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的《關於調整傷殘津貼等工傷保險待遇的通知》要求,自2020年1月起,對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的撫卹金進行調整,調整對象為2019年12月31日前已符合領取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卹金條件的工傷職工或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

為貫徹落實省廳文件精神,我中心第一時間向三縣經辦機構傳達和部署,並克服疫情帶來的困難,聯合信息中心對數據進行測試。據統計,符合此次調待範圍的領取傷殘津貼(1-4級)工傷職工共52人(含三縣)、工傷職工供養親屬152人(含三縣)。調整後,傷殘津貼月增幅為6.6%、工傷供養親屬撫卹金月增幅為7.2%。

從2020年3月起啟用調整後的傷殘津貼和供養親屬撫卹金標準,並對1-2月份待遇進行補發。近期,該費用將發放到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和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手中。據此,我市工傷職工調待工作圓滿結束

蚌埠市完成工傷職工傷殘津貼、供養親屬的撫卹金待遇調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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