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中介未成功 速审速裁止纷争

2020年4月17日,彬州市人民法院速裁中心成功调处两起中介合同纠纷案件,促成被告分期返还两名原告的中介费,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就业中介未成功 速审速裁止纷争

原告梁某卜、李某龙于2019年5月份与被告咸阳辉创人力资源公司分别签订就业中介合同,并分别交纳中介费1万元、1.3万元,但至今两原告均未被安排就业,在与被告交涉无果后,诉至本院,要求被告返还各自的中介费。

彬州市人民法院速裁中心受理这两起案件后,两名承办法官在诉前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及时合并开庭审理。庭审中,审判长吴振华与审判员陈宝珍、人民陪审员郑妍妍组成的合议庭,根据双方的诉辩进展,及时组织当庭调解,并结合当前新冠疫情防控、被告法定代表人变更等事项的实际影响,给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促使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于2020年4月25日之前返还原告梁某卜0.2万元,剩余0.8万元于2021年4月17日之前还清;被告于2020年7月30日之前返还原告李某龙0.5万元,剩余0.8万元于2021年5月30日之前还清。

在不到30分钟的庭审中,合议庭组织得当,调解有方,使得当事人由开始的对立相争及时转换为协商互让,圆满化解了两起矛盾纠纷,充分体现了速审速裁的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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