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行唐縣2020年第一季度大氣汙染綜合治理強化細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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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行唐縣2020年第一季度大氣汙染綜合治理強化細化工作方案

北極星大氣網訊:2020年是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收官之年,2020年第一季度防治成效直接影響藍天保衛戰攻堅目標的實現,必須緊緊抓住第一季度這個關鍵節點,瞄準目標、精準施策、壓實責任,以決戰決勝的姿態堅決打贏全年大氣汙染防治攻堅戰。為認真貫徹落實《行唐縣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紮實推進2020年第一季度大氣汙染綜合治理工作,全面完成市下達的大氣汙染治理目標任務,根據《石家莊市2020年第一季度大氣汙染防治攻堅實施意見》,結合我縣(行唐縣,下同)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攻堅目標

(一)環境空氣質量目標

2020年第一季度全縣綜合指數控制在7.48以下,PM2.5平均濃度降至80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濃度降至134微克/立方米;SO2平均濃度降至19微克/立方米;NO2平均濃度降至50微克/立方米;CO不出現2.4毫克/立方米的高值。1-3月份逐月目標分解如下:

1月份綜合指數控制在7.65以下,PM2.5平均濃度降至90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濃度降至149微克/立方米;SO2平均濃度降至22微克/立方米;NO2平均濃度降至63微克/立方米;CO每日濃度不高於2.4毫克/立方米。

2月份綜合指數控制在7.14以下,PM2.5平均濃度降至87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濃度降至140微克/立方米;SO2平均濃度降至20微克/立方米;NO2平均濃度降至45微克/立方米;CO每日濃度不高於2.4毫克/立方米。

3月份綜合指數控制在5.84以下,PM2.5平均濃度降至62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濃度降至113微克/立方米;SO2平均濃度降至15微克/立方米;NO2平均濃度降至41微克/立方米;CO每日濃度不高於1.6毫克/立方米。

(二)退出全省後二十目標

自我加壓,穩中求進,全力推進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全面完成市下達的第一季度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全力以赴落實每一項管控治理措施,確保第一季度退出全省後二十。

二、攻堅措施

(一)工業企業方面

1.嚴管涉氣企業汙染排放。縣生態環境分局、各鄉鎮(開發區)負責,加強高密度巡查檢查,對減排措施落實不到位、汙染治理設施不運行或不正常運行的,發現一次,停產整改3個月;發現兩次,責令關停。2020年1月1日—2020年3月31日期間,嚴格執行重汙染天氣預警強化管控和常規管控措施,制定重點排放企業清單,對重點排放企業管控一律從嚴執行。

2.嚴查企業違法違規生產。縣生態環境分局、各鄉鎮(開發區)負責,要加強企業監管,確保企業開門生產、合法規範生產。(1)在縣級及以上督導檢查中,發現企業鎖門、檢查不開門的,一旦發現生產行為,不論是否合法合規,一律按照拒絕檢查對涉事企業斷電停產1個月,並對鄉鎮和縣生態環境分局相關人員追責問責。(2)企業拒不執行相關減排和應急措施的,斷電停產3個月。(3)針對縣供電公司提供的用電量上升企業清單,相關鄉鎮、開發區和縣生態環境分局要迅速逐一核查,如企業存在違法違規問題而未處理上報,被縣級及以上督導檢查發現的,將移交紀檢部門嚴肅處理,對涉事企業斷電停產3個月並頂格處罰。(4)禁止不經過檢查核查,採用簡單粗暴的方式,對企業採取斷電停產“一刀切”。

3.強化企業駐廠監管。縣生態環境分局、各鄉鎮(開發區)負責,重點企業全部安排人員駐廠監管。各駐廠員要嚴查重點企業大型車輛進出廠情況,對車輛排放標準、密閉運輸及清洗情況等逐輛檢查登記。

4.加強企業用電量考核。縣供電公司負責對企業用電量進行彙總。(1)重汙染天氣期間,每日向縣大氣辦提供企業用電量和電量明顯增加的企業清單,縣生態環境分局和相關鄉鎮(開發區)根據用電量明顯增加的企業清單,對相關企業進行核查,並將核查處理情況及時報縣大氣辦。(2)縣生態環境分局和各鄉鎮(開發區)要及時通知企業落實電量增加的報備機制。(3)企業用電情況與縣供電公司提供電量必須一致。涉及一塊電錶下帶兩個及以上企業的,或者企業的名稱與在縣供電公司註冊名稱不一致的,縣供電公司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全部予以斷電處理,直至整改完成。

5.嚴控企業運輸車輛。縣生態環境分局、各鄉鎮(開發區)負責,加大巡查檢查力度,所有工業企業一律不得使用國四排放標準以下運輸車輛,不得使用三輪車、拖拉機及其它違規車輛進行運輸,一經發現,責令企業停產整改,並列入企業負面清單;縣公安交警大隊負責,在重點區域增設流動警力,及時查扣無牌無證無手續三輪車、拖拉機及其它違規運輸車輛,並倒查使用違規運輸車輛的企業,移交縣生態環境分局對企業進行停產整頓。

6.加大執法檢查力度。縣生態環境分局、各鄉鎮(開發區)負責,採取突擊檢查、交叉互查的方式,增加執法檢查、巡查頻次,特別是在每日9-11時、23--次日2時重點時段和重點區域,確保企業全面減排到位。要加強夜間監管,全面削減夜間各企業汙染物排放。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對城區集中供熱鍋爐排放檢查和檢測,確保低氮燃燒裝置高效使用。縣住建局按照職責,加強供熱企業日常巡查監管。

7.開展鑄造行業達標整治。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自2020年1月1日開始,績效評級為C級的鑄造企業,全部實施停產達標整治,完成一家,驗收一家,確保實現全縣在生產鑄造企業達到B級及以上標準。

8.大力整治頁岩磚行業。縣住建局負責,2020年1月底前,根據實際需求量確定全縣頁岩磚生產企業家數,制定“以需定產”計劃。縣生態環境分局、縣工信局負責,2020年3月底前,根據全縣需求總量和汙染物排放績效水平排序情況完成達標整治,確保在基準含氧量為18%的情況下,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於10mg/m3、50mg/m3、100mg/m3。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2020年3月底前,全縣頁岩磚生產廠家全部安裝在線監測設備,並與縣生態環境分局聯網,實現生產過程在線監測全覆蓋;未按要求安裝在線監測設備的,依法予以關停。

9.徹底整治工業企業整治。按照《行唐縣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要求,對未完成超低排放、深度治理的工業企業,實施停產達標整治。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2020年3月底前,主城區內所有燃氣鍋爐完成低氮燃燒改造。

10.落實工業企業全過程監管。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各鄉鎮(開發區)配合,2020年3月底前,重點涉氣工業企業(企業名單由縣生態環境分局確定)汙染防治設施全部實施分表計電,實現企業汙染處理設施運行精準管理。

(二)揚塵源方面

1.強化施工工地揚塵管控。縣住建局負責,開展建築工地揚塵達標整治專項行動,制定各類建築施工工地的揚塵管控措施,重點對不能全部實現“六個百分百”的施工工地,要制定具體有效易操作的管控措施,明確施工工地的違規處罰辦法。對全縣所有在建和新建建築工地,嚴格落實“六個百分百”和視頻監控、PM10在線監測設備“兩個全覆蓋”要求,縣住建局班子成員必須分包施工工地,確保責任落實;推廣“五星”工地經驗,力促建築工地揚塵整治達標率100%。縣直相關部門負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加強施工過程監管。自2020年1月1日起,晚10:00至次日早6:00,二環以內(縣政府批准的重點建設項目、民生工程和園林植物栽植除外)施工工地全面禁止土石方作業和拆遷施工作業。對違反規定時段擅自進行土方施工的工地,發現一次,依法進行處罰,並責令停工整改;發現兩次,責令停止施工至2020年3月底;發現三次,將施工單位拉入建築行業“黑名單”,禁止在縣域內承攬工程,同時追究監管部門的責任。

2.深度治理攪拌站揚塵。縣住建局負責,開展攪拌站揚塵汙染治理專項行動,除保障縣批准的重點工程正常供應外,攪拌站全部實施停產。縣住建局要加強日常巡查監管,確保只供應縣級以上政府批准的工程使用。對擅自進行生產的攪拌站發現一次,依法進行處罰,並責令停工一個月整改;發現兩次,責令停止施工至2020年3月底;發現三次,將該攪拌站拉入“黑名單”,禁止在縣域內承攬業務。

3.深化道路揚塵綜合整治。縣城管局負責,進一步明確管護區域責任,提高城市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清掃率,推行“以克論淨、深度保潔”作業模式,對主城區、縣城建成區主幹道路、背街小巷以及省控點“513”範圍內進行全天候清掃保潔,清理街巷、清理樓頂、清理小區,沖洗便道、樓體和樹木,視天氣情況進行灑水、噴霧作業;不適宜澆灌的綠化帶,要合理進行噴灑抑塵,對機械清掃無法實施、需人工保潔的路段,必須人工清掃、人工灑水作業,最大限度降低揚塵汙染。並建立長效機制,嚴格落實。

4.加強公路揚塵治理。縣交通局負責,加大對全縣範圍內主、次幹道路的機械化清掃保潔力度,公路路面範圍內達到路露本色、無嚴重破損,無雜物、無遺撒、路旁無垃圾堆放,同時組織專門力量,重點整治無繁公路揚塵汙染。

5.嚴控堆場料場揚塵。縣工信局負責,加大對工業企業料場堆場監督檢查力度,嚴格廠區物料堆垛、運送、倒運、裝卸過程管控,對未達到要求的工業堆場,依法依規進行處理。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對重點區域的煤場、料場、渣場實現在線監控和視頻監控100%覆蓋。

6.強化裸露地面管理。各鄉鎮(開發區)、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城管局負責,2020年1月底前,完成本轄區內裸露地面排查工作,建立摸底臺賬報縣大氣辦,並拉出具體清單,確保管控落實到人。3月底前,按照“發現一處、登記一處、整治一處、銷號一處”原則,完成土地硬化或復綠工程;對城區、城鄉結合部等各類煤堆、灰堆、料堆、渣土堆做到及時清運,一時不能及時清運的,要採取防塵網苫蓋或抑塵劑固化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揚塵汙染。

7.抑制渣土運輸揚塵。縣城管局、縣公安交警大隊負責,加強渣土、建築垃圾、生活垃圾運輸車輛日常巡查及執法檢查,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駛的,對駕駛員、車輛和所屬單位進行頂格處罰,並取消運輸資格。

8.深化禁炮區管理。縣公安局負責,外環內禁止燃放、銷售煙花爆竹,同時要制定煙花爆竹詳細管控方案,組織專人嚴查煙花爆竹燃放行為,巡查車輛配備宣傳錄音開展大範圍宣傳。各部門及縣城周邊鄉鎮通過電視臺、廣播、宣傳車、條幅等形式宣傳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縣公安局牽頭,縣應急管理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等部門和相關鄉鎮(開發區)配合,成立巡查組,盯緊春節期間及商鋪門店開業時段,加強巡查,實施管控,發現一起,沒收處罰一起,行政拘留一起。縣電視臺負責,在每天重要時段播放《行唐縣關於禁限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三)交通源方面

1.緩解城區道路通行壓力。縣公安交警大隊負責,實施大車繞行管控,強化繞行管控措施,持續進行“遠端”管控,引導南下大型車輛繞行京贊線、南環、東環、北環、南羊公路、正繁公路,有效降低大車對城區揚塵及尾氣汙染。縣教育局聯合縣公安交警大隊對穎水河北岸學校上、下學接送學生車輛怠速汙染問題進行專門研究部署,安排各學校落實錯時上下學措施,減少車輛怠速汙染排放。

2.強化重型柴油貨車管控。縣公安交警大隊、縣交通局負責,依託口頭、市同治超站,加大重點時段和路段執法檢查力度,對過往重型柴油運輸貨車超載、遺撒、苫蓋等進行不間斷執法檢查,減少車輛行駛造成的公路揚塵汙染。

3.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汙染防治。縣生態環境分局牽頭,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縣交通局、縣水利局、縣工信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商務局、縣農業農村局配合,2020年2月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作業備案登記,未進行備案登記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不得進入施工場地開展施工作業。加強對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監督檢查力度,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禁止使用國Ⅱ及以下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對存在冒黑煙、超標排放、未按要求安裝尾氣淨化裝置的,除依法予以處罰外,實施停用或撤場維修。鼓勵淘汰使用超過10年以上的非道路移動機械。

4.嚴打運輸車輛違法行駛。縣公安交警大隊、縣城管局、縣住建局、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加大對渣土車、重型柴油貨車、藍牌貨車(大金剛、小金剛)、商砼罐車、拖拉機等運輸車輛的檢查力度,嚴查非法改裝、超載超限、帶泥上路、拋灑滴漏、偷倒亂倒,無通行證、不按規定時間或路線行駛等違法行為(主城區內禁止使用拖拉機)。

5.加快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縣工信局負責,推進新能源汽車規模應用。縣交通局負責,2020年3月前,完成主城區柴油公交車新能源替代工作。

6.強化藍牌貨車管控。縣公安交警大隊負責,對排放低於國Ⅳ標準、燃料為柴油、非封閉式或箱式的藍牌(輕型、微型)貨車不再辦理通行證,鼓勵使用排放達到國家Ⅳ及以上清潔能源汽車或新能源汽車。

(四)涉VOCs企業方面

1.汽修噴漆行業。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2020年3月底前,完成主城區及外環道路兩側汽修噴漆行業VOCs升級改造,鼓勵建設噴漆園區;推進汽修噴漆行業管理規範化,選樹標杆企業,引導企業對標提升,未能達標排放的實施停產整治,倒逼企業達標排放。根據我縣實際,按照汙染物排放績效水平進行篩選,最多保留10家噴漆房(車間),其他一律關停。

2.餐飲油煙行業。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開展餐飲油煙專項整治,餐飲場所全部配備油煙淨化器,餐飲油煙去除率不小於90%,油煙排放限值濃度加嚴至1.0mg/m3。2020年3月底前,城區內大中型餐飲企業50%安裝油煙在線監控裝置,確保油煙排放達標。

三、組織開展專項整治

1.開展“散亂汙”企業專項整治。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以農村、城鄉結合部、行政區域交界等為重點,紮實開展“散亂汙企業排查監管和專項整治行動。對排查新發現的“散亂汙”企業,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取締一起,堅決打擊遏制“散亂汙”企業死灰復燃、異地轉移等反彈現象,實現“散亂汙”企業動態清零。

2.開展成品油市場專項整治。縣商務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交通局、縣公安局負責持續加大對儲油庫和加油站點監管力度,以城鄉結合部、大型停車場、各類施工工地、道路運輸主要路段等為重點,採取集中排査、部門聯查、錯時巡查、日常檢查等方式,整治清理黑加油站(點、車)、購銷劣質油品;對不達標的油品追蹤溯源,查處劣質油品儲存銷售集散地和生產加工企業,對有關涉案人員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並將儲存和銷售劣質油品行為納入個人徵信系統。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嚴查未安裝油氣回收裝置或油氣回收裝置不正常運行等違法行為;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要求和“發現就打、露頭就打”的總原則,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懲一起,絕不姑息。

3.開展劣質散煤專項整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生態環境分局、各相關鄉鎮負責,加強散煤生產流通領域監管,強化散煤輸入管控,嚴格燃煤企業監管,依法嚴厲打擊銷售和使用劣質散煤違法行為;以“禁燃區”和“雙代”完成區域為重點,持續開展縣、鄉鎮(開發區)、村(街道)三級散煤治理專項檢查行動,嚴禁散煤復燒。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加大對潔淨型煤產品質量的監督抽查力度,對抽檢不合格的型煤嚴禁出廠配送,確保農村燃燒合格型煤。大氣辦負責,對相關單位、鄉鎮管控情況進行日調度、周排名、月彙總;對散煤問題突出的鄉鎮、村實施重點解剖,提出問責建議。

4.開展露天焚燒專項整治。縣禁燒辦牽頭,縣公安局、縣城管局配合,各相關鄉鎮負責,聚焦春節期間積存在路邊、地邊、村邊的農作物秸稈、雜草、垃圾的清理和整頓,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加大焚燒懲戒力度,對焚燒事件一查到底,嚴肅追究焚燒行為人主體責任和監管部門責任。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鄉鎮(開發區)和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將本方案作為開展第一季度大氣汙染防治工作的有力抓手,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牽頭誰協調”和“管發展的管環保、管生產的管環保、管行業的管環保”原則,統籌推進負責領域重點任務,紮實開展專項督導檢查,確保完成第一季度空氣質量目標任務。各鄉鎮、開發區及相關部門每月至少研究一次大氣汙染防治工作,全面加大汙染治理和空氣質量保障工作力度。

(二)強化執法檢查。統籌部門、鄉鎮(開發區)大氣汙染防治力量,圍繞第一季度大氣汙染防治目標任務,緊盯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時段、重點任務,突出暗查暗訪,常態化開展專題式、集中式、突擊式執法檢查,保持執法高壓態勢。特別是強化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督導檢查,縣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要制定監督檢查工作方案,深入基層、企業對應急預案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確保應急響應期間應急預案執行到位、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位、“一廠一策”實施到位,切實降低汙染物排放、發揮預警響應效應。開展一季度散亂汙、露天焚燒、工業企業偷排偷放、餐飲油煙、非道路移動機械、散煤、揚塵、黑加油站(車)、煙花爆竹、柴油車遠端管控、城區車輛違規停放等各項專項執法行動,加大處罰力度,綜合運用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三)嚴肅督查問責。縣委督查辦、縣政府辦公室、縣紀委監委、縣大氣辦強化督查問責,對各有關職能部門落實第一季度各項強化細化措施相關情況進行專項督查,重點督查各項任務的安排部署、工作調度和落實情況、專項行動組織開展情況、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減排措施落實情況。縣大氣辦對各鄉鎮(開發區)和相關部門落實第一季度各項強化細化措施相關情況進行專項督查,重點督查各項任務落實情況、專項行動組織開展情況、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減排措施落實情況,對地方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大氣汙染綜合治理存在不作為、慢作為,甚至失職失責等問題的,提出問責建議,倒逼各鄉鎮和相關部門嚴格落實大氣環境管理屬地責任和監管責任。

(四)強化輿論宣傳。充分發揮各級主流媒體優勢,及時發佈環境空氣質量及預警預報信息,廣泛宣傳報道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部署、工作進展和工作成效,按時公開國家和省級督查檢查交辦問題清單及整改落實情況,公開曝光典型案件,接受社會監督,為打贏2020年第一季度大氣汙染防治攻堅戰提供有力輿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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